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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空间决策(10)

时间:2010-01-29 02:10 来源:地理教师网 作者:云中雪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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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可以把这种空间区位决策考虑成一种理论上的博弈方式。而此种以区位折衷为目标的博弈方式,不同于我们曾经介绍过的“零和对策”方式,即这里所介绍的是一种特定的博弈方式,它出自于著名的“犯人二难论”。笔者仿照犯人二难论的基本原则,设计了如下阐述形式。

  想象有两个提供方案的人某甲和某乙,都由于共同的原因必须对某一项工程的进行与否作出决定。不巧的是,他们都知道该工程本身是一项赔本生意,也知道是上司对他们二人的考验,但他们本身却没有任何足够的途径,探明彼此双方的意向。目前,这两位竞争者正在相隔不远的各自房间中筹划自己的方案。倘若他们二人彼此合作都不去承诺这一项工程的话,那么按照规定,每方均须赔偿300万元的手续费损失;而如果二人都承担这一项工程时,双方都要遭受到1800万元的工程损失;如果一方主动承诺时,主持投标的老板会认为他忠诚于自己,使他一分钱不赔,从而免于资金的损失。但同时却把另一位不愿承担者视为叛逆而给予加倍的惩罚,即不承担的那一方将要负担3600万元的资金额。现将这种状况列于表14-4。

表14-4“二难论”的效益矩阵结构

  

  依据上述所给出的效益矩阵结构表,某甲和某乙这两个竞争对手该如何思考呢?每一方可能相信另一方是会充分合作的,但是等到进行认真的决定时,他们真的能够彼此确信吗?假如某甲承担该项工程,要么他分文不赔,要么他要冒赔1800万元的资本损失;但如果他采取不承担的抉择,那么他在对方充分合作的情况下,只须赔偿300万元即可,但是一旦受到对方的欺骗(即他自己采取不承担的方案,而对方却采取承担的方案时),一下子可能会受到损失3600万元的惩罚,而对方某乙却受到了不损失分文的最佳结果。在经过反复权衡之后,他不敢确信对方的合作,站在自身的立场上采取了承担决定并望获得最好的结果。因为他也有自己的侥幸心理,可能寄望于对方的不承担决定而致自己分文不赔的机会。现在唯一的麻烦便落到某乙的头上,他单独地处于另一个隔离的小室中,并且在认真地思考某甲在合作上的可靠性。当然,最终他也会得到与某甲完全相同的结论。这样,竞争者最终都会遭受1800万元的损失,这当然要比二人彼此决心合作的结果(每人各被罚300万元),要坏得多。

  在一般的意义上,犯人二难论的博弈方式,还可以被表达为如下形式:倘若另外类型的两个对手彼此合作,他们双方均可获利R,如果双方均不出力,其结果要给双方各带来损失P;倘若一人合作,而另一人敷衍或采取不合作态度,那么合作者一方受骗(S),会落到比受到损失更为低下的地位;而欺诈者一方在此种情况下则可获得非分的利益T。如果这种类似游戏的决策活动一再地表演下去,通常稳定的合作阶段,应出现于最初的巨大压力,以及欺诈所引起的失误之后。即合作阶段的稳定出现,只能发生在双方互相矛盾和抵制之后。

  现在我们应用这种犯人二难论的博弈方式,对区位决策问题进行一些基本的评论。当建造新的公路时,特别是当它要通过正在更新的城市中人口密集的区域时,各种不同的利益集团,都会对这条公路的区位决策,表现出巨大的兴趣,并且会产生种种矛盾的意见,而不能很快地统一(当然也并不总是发生这样的情况。过去多次出现的事例中,曾有公路工程师们提出压倒一切利益集团的方案,其结果造成了某些城市的交通格局,出现了所谓“三叶草辐射”状态和立体交叉的状态等)。一旦各种意见不能统一时,城市内的某些单位由于面临强迫性的合作而成为受损者,他们必须接受的地位相当于被骗者地位的S,而另外一些集团将会得到较大的非分利益T。但这种结果,一旦被那些受损集团识破之后,就很少会采取先前的那种强迫合作的策略,而对处于欺骗者地位的利益集团提出了挑战。最后使得原来那些不合作但却受惠的集团,也得接受认真合作的策略,整个区位决策最终实现了各方均可得到好处的最优结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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