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
高三(1)汪小琳
轻轻的掬起一把土,抬高手,然后让其从指缝间漏下,你便会看到一片金黄色的烟雾,那弥散在空气中的尘土在阳光照耀下,像一条金色的瀑布,呈现出一种别样的美景。然而,不消片刻,这景象就消失不见,那些曾经在空气中翻飞的精灵最终还是回归到了大地的怀抱。无论你的手抬的有多高,这似乎都是唯一的结果。
我一直在想这其中的原因。当然了,科学的解释我早已明白,这只是万有引力在作祟。但是与其去相信这种干巴巴的物理的解释,我到是更欣赏另一种浪漫的说法:是因为梦想,因为要扎根大地、繁衍生灵的梦想,所以,土才选择了被束缚的土壤,而不是自由飞翔的尘埃。
那么你的梦想又是什么呢?
一、 寻找梦想
《小王子》是我最为欣赏的一本书,反复翻看了许多遍也仍然回味不尽。在我看来,这是一本关于梦想的书。小王子追寻梦想的过程就象一个圆圈,费尽力气从自己的星球上离开,经历了各种神奇的经历,见到了形形色色古怪的人后,却蓦然发现自己珍爱的仍然是那个宇宙角落里能够一天看24次落日的星球和那娇艳盛开的玫瑰花。于是在寻觅了大半个宇宙后,他还是回到了旅行的起点。小王子的经历正是应了那句中国的古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其实我们很多人都有着与小王子一样的经历,忙忙碌碌、孜孜以求的寻找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想,结果兜了一个大圈却发现真正想要的东西就在身边,而一直被自己忽视。如果你还没有找到梦想,那么不妨看看你的四周,没准梦想的精灵就藏在你的身边,而不是某个遥远的国度,等待你发现。
二、 选择梦想
曾经有两个小男孩。一个男孩有着非常远大的梦想,他想要让自己的民族成为世界上最优秀、最伟大的民族。另一个男孩目标则小得很,他只想当一个平凡的医生,治病救人,用自己的双手去帮助那些身受病痛折磨的病人。
为了自己的梦想,两个小男孩都在努力奋斗着。前一个男孩参军入伍,后来还组建了党派成为了领袖,他组织起强大的军队保卫人民的生命,他向外扩张争取更多的土地,他屠杀别的民族来确保自己民族的利益。40年后,他成功的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所率领的德意志民族成为了欧洲大陆的霸主。另一个男孩在英国学习医术,后来在一间小诊所当医生,同时也进行微生物的研究。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一种绿色的霉菌附近几乎没有葡萄球菌的存在,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证明了青霉素能够杀死致病的葡萄球菌。40年后,他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因为青霉素的发现挽救了成千上万的病人。
这两个男孩,一个叫希特勒,一个叫弗莱明。
一个人的梦想不在于多么远大,而在于其真正的价值:让他人感到幸福,扬起温馨的笑容;让人类不断向前,开拓进取;让世界没有硝烟,和平共处。
三、实现梦想
匹诺曹的故事很多人都听过。这个小小的木偶人却有一个大大的梦想:他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类。
于是,他勇敢的迈上了实现梦想的征程。然而,事情刚开始却并不如他所愿。先是被坏人利用偷走了老爷爷的钱,紧接着又说谎骗人让自己的鼻子越来越长。不过幸运的是他没有放弃,他一点点的改正自己的错误,不断成长,最后用执著之心感动了上帝,被特批成为了人类。
我们实现梦想的过程又何尝不是如此?先是自信满满的着手自己的事业,接着就会遇到无数困难、打击和砺炼,坚持下去的人最终会苦尽甘来实现梦想,就此放弃的人则永远等不到梦想成真。实现梦想其实很简单,你只需要像那个小小的木偶人一样,怀抱一颗永不放弃,不断进取的执著之心。
用一双慧眼去寻找梦想,用一颗善心去选择梦想,用一份执著去实现梦想。
马丁•路德•金曾说过他有一个梦想,确实,人离不开梦想,那不仅仅是一个追求的目标,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支柱与动力。然而,大千世界中,要找到真正的梦想却并不容易。就象一枚钻石,要在众多的矿石中认真分辨选取,再经过耐心细致的打磨方能现出它的夺目耀眼,梦想也是如此,若你能真能找到无怨无悔的梦想,那么用一生来浇灌它的种子又有何妨?
我一直认为,尘埃和土壤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土壤已经找到了自己梦想,而尘埃却仍然在寻找。那你呢?你是那已经找到了梦想的土壤,还是那彷徨中的尘埃?
教师评语:这是一篇随笔。文章开头从一个生活现象入手,以“梦想”为线索,展开丰富的想象和联想,采用小标题法,把大量毫不相干的人、事,甚至童话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娓娓道来,夹叙夹议,十分自然。
本文毫无说教之嫌,但道理却很深刻。首段由掬土撒土入笔,土因梦而回归大地,尘追随梦想而自由飞翔,起笔貌似平常,却引人深思:你的梦想又是什么呢?然后用三个小标题“寻找梦想”“选择梦想”“实现梦想”分述三个道理:真正想要的东西就在身边,而一直被自己忽视;一个人的梦想不在于多么远大,而在于其真正的价值;怀抱一颗永不放弃,不断进取的执著之心就能实现梦想。最后水到渠成,概括全文中心。
首尾呼应,由土壤、尘埃入笔寻梦;由土壤已经找到了自己梦想,而尘埃却仍然在寻找,发出“你是那已经找到了梦想的土壤,还是那彷徨中的尘埃?”的疑问收束全文。照应自然,又把人引入深深的思考之中,使人回味无穷。
我们,拒绝尘埃
高三(1)徐超
当再一次月满如盘的时候,当遍地清辉洋洋洒洒的时候,微寒的露珠浸开干涩的脸颊,沿着躯体的轮廓渐渐散开,这个时刻,我们,早已拒绝尘埃。
满树叶片可能会招摇,微风下可能有摇曳的花草,但是我们不羡慕,我们也不想去羡慕。我们选择牢牢抱紧它们的根,无论是主根一枝独秀或是根系绵绵不绝,都只能给我们安慰而不是厌烦,因为从哪天起,我们选择凝重,拒绝尘埃。如今挺拔的茎节上,长满了金黄的大麦穗,我们一如既往地沉默着,看它们垂头微笑。
我们不畏惧狂风扫荡,我们不介意风雨的消磨。某一天在地面上的最高处,我们居高临下,悠然而又傲然地注视着那广袤无垠的世界。尘埃固执地围绕着我们打转,我们惟有一句话吐露:欢迎你随时加入进来,但是我们永远不会离开。因为从沉落到大地上的那时刻开始,我们早已拒绝尘埃,抟扶摇直上九万里,我们对此已然不再执迷。
厚重是上天赋予我们的所有,我们引以为傲,决不会轻易忘记或放弃。会当击水三千里,每当涨潮的日子,河水肆虐地打着旋涡,我们会被席卷而起,刚开始时我们也会变得激情肆意,任凭变幻莫测的急流、暗流随意搬运,在澄清的液流中刻划出随机的轨道,但是没过多久,我们会眩晕,我们会厌倦,我们会逃避开这毫无意义的运动。因为我们的天性已经沧海桑田。河弯水流中鱼儿去了又来,过去的我们早已一去不返。河底、山腰、山脚,都没有什么关系,我们选择凝重,拒绝尘埃。
有月悬空的夜晚,能勾起我们无限的追思,我们难以忘记曾经发生的情情景景,那一切都在我们回归之后,难以抑制地涌出。有一个名叫宗泽的人,在这滩河岸上留下过两行深深的脚印。我们至今仍然怀念那个晚上的月亮——很亮,不,又不非常亮。宗泽留下过许多的脚印,只有这两行尤其清晰、深刻,甚至直至如今,坚硬的轮廓和靴子的花纹仍历历在目,他一定有什么悲伤的事吧!
他的心思我们难以揣测,但与他相反,我们不可能再感到悲伤。自从那一刻起,我们决定选择厚重,放弃轻浮,甘心于世世代代沉淀在这里,永远拒绝尘埃。尽管承载太多,忍受苦难太多,我们决不会因此而不快乐,相反我们会感到沉甸甸的快乐。我们可能为花开而欣喜,可能为叶落而叹息;我们居住在这里,不悔,反而十分宽慰——这一方土地上,生活着的都是我们的好伙伴,都是中华的子民!
契约签定,我们早已,拒绝尘埃。
土壤如此,人亦然。
教师评语:这是一则散文。托物言志,以土壤为写作重点,突出了土壤选择凝重,拒绝尘埃,历经坎坷,虽也曾有过“划出随机的轨道”,但最终还是坚定地选择厚重,放弃轻浮,甘心于世世代代沉淀在大地,永远拒绝尘埃,歌颂了他们深爱大地,深爱祖国,甘愿奉献的崇高品质。最后用“土壤如此,人亦然”由土壤到人,由点到面,收束全文。
本文运用反复、拟人等修辞表现土壤的优秀品质,语言生动、形象。用宗泽的靴子,十分含蓄地表现土壤的爱国精神,使人回味无穷。想象联想丰富也是本文的特点之一。
土壤与尘埃——志向之用
高三(1)班 如是
土壤和尘埃皆由土而来,前者沉于大地之上,孕育生命;后者浮于天地之间,空气浊矣。一沉一浮,造就了两者天壤之别。有志者,如土壤,脚踏实地,必有所成;无志者,如尘埃,随风飘荡,碌碌无为。志向,成事者必须之物也。
古人云:“有志者,事竟成。”唯当人有了志向,人才真正有了方向,才能集全部精力于一事之上,才能了解何事可为而何事不可为。以此为基,人方能成就一番大事。没有志向的人,如尘埃漂浮于空中,不知下一时刻自己将何去何从,唯有听天由命,一生转瞬即逝,怎能有所成就?无志者,观任何事物,从中得到的惟有苦与烦恼,自然不愿为之。有志者,对于有助于完成志向之事,皆视其为乐。既为乐事,何乐而不为?例如,学习对于某些人是一件无比枯燥、痛苦之事,但对于那些立志要有所为者,却是填补头脑的美食,愉悦身心的趣事。起事、行事、完事,无一不须以志为向导,无一不须以志为动力。
志不在高,而在坚。过于远大的志向,使人觉得遥不可及。身边的种种事件,与其相比太过渺小,使人心生厌烦,不能静心为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能脚踏实地,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成大事难矣!对于自己的志向应当坚定。有志向却不坚定者,如表层之土壤、沙粒,大风吹过,便随风而起,成为尘埃;有坚定志向之人,如磐石,不论风吹雨打,仍就屹立不倒。只有对志向抱着坚定的态度,方能十年如一日地为此奋斗,才有可能成功。司马迁、马克思、爱因斯坦……哪一位不是如此?
唯有志向,能使人从出生时的尘埃,落于大地之上成为土壤。唯有坚定的志向,能使人——这些特殊的土壤,孕育出“生命”。
教师评语:本文的文体是议论文。全文紧紧围绕“志向,成事者必须之物也”这一中心来论证。分别从“唯当人有了志向,人才真正有了方向”;“志不在高,而在坚”两个分论点,摆事实,讲道理,层层深入地论证了中心。结构谨严,道理深刻。
语言精练是本文大的特点。全文运用短句,语句铿锵有力,落地有声,不容置辩,说服力强。结尾运用喻证,含义深刻,令人回味无穷。
某人从积雪很深的雪地穿过,另一些人怀着感激之情顺着他的脚印走过,于是整整一冬天大家就有了一条穿过积雪的道路;可有时一个人走过去,暴风雪掩盖了他的脚印,什么也没有留下。
这是前苏联作家普里会文的《追随》的大意。这样的现象常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它是否引起过你的注意、思考呢?
请以“追随”为话题写一篇文章。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写作提示]
话题作文的开放性,一方面给了学生一个从立意到构思到选材都相对广阔的思维空间,因而极大地激活学生的写作潜能,激励了学生的创新意识,为学生在文章之中张扬其个性创设了极有利的自主氛围;另一方面,话题作文的开放也不是无限度的,从符合题意到切合题意,对话题的把握无疑存在一个求稳求准求新的层递过程,即:稳中求准,准中求新。
本题以前苏联作家普里会文的《追随》大意作为材料,通过“这样(追随)的现象常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简短的提示和迁移,引出“追随”的话题。
这一话题在看似平易浅近之中却包蕴着深刻的哲理:
追随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时尚和趋势,表现出社会生活的主流和潜流,甚至一定时期内会在社会生活中形成“风”和“潮”,甚至掀起社会变革求新的大浪。
追随是一种心态,或体现出对真理对知识的坚持和执著;或表现出对荒诞对迷信的痴迷和盲从。
追随是一种价值取向,或恪守清贫,为的是坚守住自己道德和人格的底线;或随波逐流,为的是满足自己的私欲和贪念。
追随是一幕戏剧,舞台上或是折射出人性的光彩与辉煌,演绎出激越或悲壮;或是反射出灵魂的龌龊与肮脏,表演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滑稽与可笑。
追随是一种复杂的关系,或是追随者对前行者的忠诚与信任,有如“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忠贞;或是追随者对前行者的狂热与痴迷,有如“不到黄河心不死”般偏执。
北大附中语文组 张明
200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