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年”活动,狠抓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查处“两非”、实名登记、区域协作等各项工作措施,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考核权重,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不力县(市)区领导约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集中办案制度,健全完善打击“两非”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强化基层干部打击“两非”意识,在孕情全程服务中加强防范“两非”的管理,健全逐级报告与监控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两非”行为的发生。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县(市)区要在2013年的基础上,将高于107的部分降低10%。开展关爱女孩行动10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参与全国第三届、省第二届“十佳自强女孩”推荐评选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提质年”活动,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城乡统筹、公共服务、面向家庭、拓展职能、转型提质”的思路,推进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2013年实现县级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50%的镇级世代服务中心打造成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农村服务体系和城市服务体系效能,加快城区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国家和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的创建活动,年内所有县级、30%镇级服务站达到示范站标准。加快县级服务机构信息化进程,为育龄群众在线提供咨询、预约、查询、告知、随访、提醒、投诉、满意度调查等全方位服务,推动服务方式改变,提高服务效率,县级数字站覆盖面达到80%。大力加强各级优生指导中心建设和优生实验室建设,切实抓好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工作,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室间质评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5%以上。全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达3.7万对。认真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孕前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孕前动态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免费婚检工作,协调卫生、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区免费婚检服务模式,城区免费婚检率达到90%。适时启动农村免费婚前检查工作。积极推进“优生优育优教工程”,规范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模式。依托市县两级世代服务中心,建立不孕不育服务基地,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不孕不育咨询、筛查和转诊服务。加强药具管理,提高避孕药具有效率和药具随访率。
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诚信阳光计生行动。创新行政执法手段和管理方式,积极推进柔性执法、行政指导等工作。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简化人口计生相关事项的审批办理程序,推进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加强行政事项“一站式”服务,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和行政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对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街道办事处)实行动态管理,对执法薄弱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和帮扶。建立市检察院派驻市人口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与市法院联合成立市计划生育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各县(市)区成立同级计划生育法律服务中心。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2013年全市各地“阳光计生行动”省级示范单位全覆盖,1家单位获国家级示范单位,各地要确保70%以上镇(街道办事处)、60%以上村(居)达到阳光计生行动规范标准。落实全市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修改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指导帮助群众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