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突出“一个核心”,实施“两项评估”,寻求“三项突破”,推进“四个重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降一保”目标任务,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创先争优、进位争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是: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达8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23以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一个核心”,确保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当前我市人口虽然面临着人口结构、素质、分布等新情况、新问题,但人口多这一基本市情没有根本转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持续紧张的状况没有根本转变。我市人口总量大、人口增长快、政策外生育较多,是目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矛盾和最主要的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当前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在这个问题上要保持清醒的认识,绝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人口意识、国策意识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改进完善季度综合服务,强化镇村责任,逐步解决村梗阻问题。加大孕前管理服务力度,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率、有效率、落实率,逐步减少政策外怀孕量。坚持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大重点管理和重点督查力度,对后进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实施重点管理、跟踪督查和“一票否决”制度,积极推进后进转化。落实《市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管理,开展社会抚养费审计工作。建立社会抚养费监测点制度,将每个县(市)区2-3个镇列入市级经常监测范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生育和收钱放生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教师、医生、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等领域违规生育问题。加强民主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城乡社区计划生育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指标权重,改进考核方式,减少考核次数,强化考核结果科学应用,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
(二)实施“两项评估”,努力完成“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任务
2013年,省政府将按序时进度组织开展“十二五”中期评估,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期评估,二是“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中期评估。开展两项评估对于顺利完成全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开创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扎实推动各项创建措施有效落实。要按照全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的总体要求,对标找差,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面完成“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工作指标体系的四大类19项指标,力争八个,确保六个县(市)区达到一档创建标准,其他县(市)区全部达到二档创建标准。要针对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活动的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使创建活动有督查指导、有检查考核、有责任追究。要强化部门综合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通过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等形式,总结进展情况,交流沟通信息,研究落实创建工作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以“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加强人口信息的共享、综合和利用,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各项工作,推动人口发展规划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