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教科文卫委、市直学校(园)、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加强我市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和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全面实施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
(一)构建和完善网格化的责任管理体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校园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将各项安全工作逐一分解落实到人。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积极构建和完善网格化的责任管理体系,做到每项工作定点、定时、定员、定质、定责,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局机关包联领导和包联人员要根据安全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抓好对包联责任单位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机关包联人员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其他各层次、各类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师生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和处理,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政工科监督监察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二、全面排查,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落实。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运送学生车辆、幼儿活动设施、体育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学期开学前都要组织拉网式排查,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清理和解决。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进一步规范隐患台账,并严格落实隐患报告、整改制度。对所有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注明原因,并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防范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后勤管理科电教装备站基建办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四)加大安全工作督查力度。教体局、镇办教委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同时要对基层学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综合、重点或普遍、明查或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学校的通报批评力度和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效果。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后勤管理科基建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三、严格管理,加大重点隐患治理力度
(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一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加强校园护导队、应急处突队、专职安保队“三支队伍”建设,并进行经常性演练,提高学校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突能力。没有按照要求配备专职保安的单位尤其是农村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按规定配齐保安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材和设施。二是加大技防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技防设施投入,加强日常维护,充分发挥各类设施的作用,提高技防水平。三是强化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校门查验证件、会客登记、通讯联络以及值班巡逻等制度,及时关锁校门。宿舍实行专人管理,坚持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学生晚睡点名查铺制度,严防夜间违纪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后勤管理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六)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实行校舍安全动态管理,抓住检查、鉴定、报告、整改等关键环节,定期不定时地对学校危房进行查勘,并分类造册,建立档案,及时整改。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均要纳入排查范围,要把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微机室、食堂、体育场馆、锅炉房、燃气设施、厕所、围墙等作为重点排查内容,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要立即采取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尽快消除校舍安全隐患。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对地处山区河沟、尾矿库附近和有不良地基的学校,要制定整改防护措施,预防山体滑坡、基础沉陷,避免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责任单位:基建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尤其是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市学校食堂主要原材料公开招标、统一配送,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要强化食堂、商店监管和饮用水管理,严把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饮水卫生等各个环节。及时整改师生提出的餐饮问题,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八)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违法违规车辆。学校要及时做好与家长沟通与宣传,每学期与家长签订一次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家长确保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超员超速车等违规车辆。二是要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要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周边路段交通标志不全、设施不到位的,学校要主动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及时予以解决。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举报违规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九)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学生集中场所疏散标识明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要狠抓学生上下楼梯秩序,严格落实宿舍、楼梯间及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值班巡查制度,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要加强校园内用电管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改造校内用电线路,严防触电事故和用电线路引发的火灾事故。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基建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