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大创业活动的号召,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促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效开展,现就做好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做出的重大决策,开展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贯彻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人社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民大创业部署要求、支持和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际行动和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小额担保贷款的文件规定,积极与工会、妇联、团委等一起争取领导支持,协调财政、银行等部门共同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的筹集管理、贷款发放、贴息申请等工作流程的制定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近几年,国家、省要求县市区要全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由于多种原因,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影响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去年,国家加大对我省小额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确定个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企业贷款享受贴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我们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都要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起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市级创业创业型城市试点县(市、区)必须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公司,或指定政府投资的担保公司承担小额贷款担保业务;没条件成立专门担保机构的,政府财政应拿出50-100万元的资金专门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基金存入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财政、商业银行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经办银行按照不超过担保基金5倍的数额发放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以此方式发放贷款出现的损失,由经办银行分担20%。人社部门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申请贷款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协助银行积极发放和收回贷款,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协调财政部门积极落实贷款贴息。
三、积极争取省级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要在做好本级小额担保贷款的基础上,积极协助企业争取省级小额担保贷款资金。省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数额大,贷款额度高,门槛低,经办手续简便,适合资金需求较多的企业申请。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对吸纳失业人员多,资金需求在50万元以上,有偿还能力的企业,要积极帮助企业与省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联系推荐,协助办理必要的手续,推动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