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退耕还林政策精神,通过上级审计组检查,结合我乡退耕还林工作具体情况,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如下:
一、认真落实退耕还林惠农政策,通过省审计组到村、到组、到户核查,我乡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发放到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望各村、各组、各承包大户,具体抓落实。
1、承包荒山、田、地,没有合同或合同性不真实,必须完善合同。
2、承包荒山、田、地没有召开群众大会,80%的都是组长个人表态,必须完善手续。
3、承包荒山、田、地领取退耕还林资金,没有委托书或委托书不真实,通过审计组检查,全乡十亩以上的退耕荒田、荒地都必须分到农户(除承包户外)
二、做好退耕还林抚育工作
1、各村要通知退耕还林农户对退耕还的林地进行抚育。通过审计组抽查小班核查,存在抚育没有跟上,必须要进行扶育,有的小班存在小块没有树木,必须要进行补植。
2、各退耕还林农户必须在九月底以前对退耕还林荒山、荒田、荒地全部扶育完毕,使我乡退耕还林面积顺利通过县林业局验收。
3、全乡退耕还林农户,需要补植的面积,在年12月前作好补植工作,年3月前补植工作要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