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富聚财手段,做大财政资金“盘子”。一要用活政策聚财。要抓住国家批准我市参照执行中部地区优惠政策的重大机遇,摸清底数,算清大账,列出争取资金目录,实行工作责任制,加大对上汇报和争取力度,用好针对性政策、差别性政策和普惠性政策,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努力放大政策效应。要围绕增强地方财力,引导大中型企业加快实施二、三产业剥离,涵养税源;适应所得税征缴方式的变化,推动跨地区企业将设在我市的分公司变更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所得税向市外转移;对混合经营业务较多的建筑安装行业,进一步细化会计核算,扩大地方级收入;及早谋划营业税转型改革,做实做大营业税收入,争取工作主动。同时,对外地大企业总部迁来我市或来设立子公司的,根据其缴纳所得税情况,给予一定支持;对我市大企业引进的为其提供原材料、主要配件、出口产品或配套服务的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按缴纳的地方税收,给予一定补助,努力发挥总部经济和外来投资对地方税收的贡献作用。二要强化征管聚财。坚持科技治税、综合治税,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大财政监督和税务稽查力度,完善税源控管体系,做到应征尽征、应征不漏。财政、税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顾大局、讲效率,推进资源共享,多措并举采集涉税信息,提高信息质量;要加强涉税信息处理与利用,将其变成控管税源、组织收入的重要依据,变成实实在在的税收。要加强各类非税收入征管,将其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确保及时解缴入库。同时,要抓好国有资本收益。《市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前期已经印发。《意见》确定从2011年起,在市级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收取2010年企业应缴的国资收益。现已进入第四季度,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意见》规定,对2010年度市属企业应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认真审核,积极收缴,确保年底前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各县区特别是国有资本规模较大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调研筹备,争取尽早启动这项工作。三要加大激励聚财。近几年,我市在运用科学的财税机制引领正确的发展导向方面,探索了一些改革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方面,推行财政奖补。从去年开始,市里对县区组织收入情况实行重奖,奖增量、奖增幅;今年又实施收入位次前移奖励办法,充分激发起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培植财源、组织增收的热情。另一方面,激励主体税种收入增长。在现行财政体制基础上,对各区分享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长超过20%的部分,市财政全额返还各区,年返还额度近亿元。各县区要进一步放宽视野、开拓创新,参照市里的政策,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受益多”的原则,因地制宜,配套联动,把财政分配与乡镇经济发展成效挂起钩来,不养“懒汉”,不“鞭打快牛”,激励基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2、加强监督管理,给用钱者压上“担子”。在近几年中央和省、市组织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而且直接影响到我们今后的对上争取工作,影响到全市发展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审批、勤督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在申请阶段,要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严禁虚报瞒报情况、骗取项目资金;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用预算标准执行,搞好账务核算;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把好筛选、审核关,按要求和程序确定项目单位;配合财政部门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减少和压缩人为因素影响。财政部门要强化绩效考评,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今后,凡资金使用项目在一定期限内未启动实施的,要全部取消;凡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项目超支的,一律不予弥补;凡移用挪用专项资金,致使项目达不到预期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将考评结果与预算安排结合起来,“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对于绩效差的单位,下年度少安排甚至不安排支出,切实解决干事不计成本、花钱不讲效益的问题。
3、优化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是党政机关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会议接待等支出,努力压缩行政成本,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要坚持量财办事,按照预算规定从紧安排支出,从严控制追加、特别是新增重大支出,确保财政资金收支平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该花的钱管好花好”。要大力提倡勤俭办一切事业,少花钱多办事,培养干部在既有条件上统筹调剂、创新方式,不断降低行政成本。要推进预算公开。今年以来,中央多次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对预算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里在今年公开财政总预决算的基础上,明年将向社会公开2011年省级行政经费决算总额,以及2012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8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要求市级与省级保持一致、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市直各部门要早动手、早谋划,把各方面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扎实。是革命老区,人均财政支出只有全省平均水平的55%。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始终保持艰苦创业的优良作风,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上。对那些徒有虚名、浪费钱财、没有实效的活动和会议,要严格控制;审计、财政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把住关、监督好。今年中央“晒三公”的力度很大,省里也提出明确要求。哪个部门把握不好、被作为反面典型曝了光,市委、市政府将予以严厉问责、严肃处理。
4、拓宽投融资渠道,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要整合财政资金。近年来,各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设立了多种专项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资金使用分散、投入交叉重复、效益不高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改变以往“撒芝麻盐”的投入方式,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捆绑、统筹安排、集约使用,做到聚“碎银”干大事。要密切财政金融协作。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同样一笔财政资金,直接奖励或支持企业,只是“杯水车薪”,若用于金融机构的信用担保、贷款奖励、风险补偿,效果大不相同。要创新用财思路,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巧用力、善用力;通过设立各类激励引导资金,实施银政企合作,综合运用担保、奖励、风险补偿、创投引导等方式,以少量的财政资金,吸附更多的金融资金和社会投资促发展、增财源。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发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技术创新奖、企业上市奖的激励作用,支持和鼓励企业不断增加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投入;加大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力度,助推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结合国务院出台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发行“区域集优”债券,依托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各类地方企业,由中债公司联合商业银行、地方担保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做债务融资服务方案,使部分暂时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集合方式实现直接债务融资,确保资金不断链、生产不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