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局逐步完善考核体系框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使绩效考核从探索性实践逐渐过渡为常规性工作,在业务、队伍建设中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有力推动了工作。
一、定性和定量,解决“考什么”
绩效管理的关键在于“考什么”。2010年,我们出台了《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科学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解决了“考什么”。按照省局、泸州市委和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依据质监职能职责,对区县局和直属单位的评估设置了职能职责、行政效能、预算收入、保障工作和加减分项五大指标体系。其中,职能职责65分,主要评估各单位履职尽责的情况,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市质监局决策部署情况。行政效能15分,主要评估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意识、能力和接受监督的情况。预算收入15分,主要评估执行省局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在规范质监工作行为、禁止乱收费的前提下,努力拓展业务,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支持的情况。保障工作10分,主要评估为保障质监业务工作而开展的班子、队伍和基础建设、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信息工作情况。加减分项,主要评估各单位围绕经济社会和质监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工作重大失误情况。绩效指标内容与评估的权重则与每年的工作定位相统一,合理设置专项督查工作内容,使之既有适度加压的挑战性、又有切合实际的可行性,让大家跳起摸高、跑步前进,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良好格局。
二、考“政”和问“责”,剑指“怎么考”
“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导致质监绩效管理的难题在于监管和服务如何良性互动。为此,一方面,我们考“政”。市局领导评,绩效组织评,社会公众万民“考”,三个方面评与“考”,“考”出了全市上下积极创新、争创一流、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其中,绩效组织的客观评价占70%,市局领导的评价占10%,社会公众万民的范畴包括监督员、质监干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区县政府、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投票评价占20%。2010、2011年连续两年,在对区县局和直属单位的评估中,市局领导、绩效组织、社会公众三方的评价,达到了主、客观意见的统一。另一方面,我们问“责”。
在企业,有20名企业效能监督员全程监控;在机关,有12名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巡视督查;在社区,有6名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每年组织1—2次的情况通报会,针对各方反馈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去年转发督查通报6期。
三、过程和对照,应对“如何考好”
绩效管理,关键在于过程控制。从绩效管理自身来看,绩效管理的执行者是一线工作者,只有一线工作的区县局和直属单位才能真正提高绩效,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为此,我们借鉴企业管理模式,采用“6J绩效管理”:一是绩效诊断评估;二是绩效指标确定;三是绩效管理方案;四是绩效测评分析;五是绩效辅导改善;六是绩效考核实施,达到绩效倡导者与一线执行者的相对统一。从绩效实施来看,把每个区县局、直属单位放在全省同类的大局中进行排位比较,为每个单位分别确定2个追赶目标和2个比对目标,让区县局、直属单位跳出泸州,看到与强者的差距,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同时,项目亮进度。对省局、市委和市政府关心的重点工作,以及不同时期重点工作,如检测整顿、质量提升、食品打非治滥、行政执法和涉企收费等,实行领导负责制度,并定期公开曝光工作进度,置各项工作于监督之下。
四、实质和形式,直面“怎么用”
考来“怎么用”,是绩效管理的根本。物质的奖励和用人的导向,实质与形式的结合,解决绩效评价结果“怎么用”。首先,以发展论英雄,加大物质奖励力度。区县局设定一等奖、二等奖两个评价等次,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区县局班子工作经费2万元,二等奖2个,奖励区县局班子工作经费1万元;直属单位设定一个考核等次,奖励直属单位班子工作经费1万元。其次,凭实绩用干部,评价结果与用人导向挂钩。作为公务员评优,绩效管理优胜单位优秀公务员评选比例上浮5%,绩效管理不合格单位优秀公务员评选比例下浮5%。被评为优胜等次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可结合民主推荐情况优先考虑优秀等次;当年考核被评为“不达标”等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评估“不达标”等次部门,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
在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在省局和兄弟市州局的大力支持下,泸州质监局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获得省局一等奖,2011年,泸州质监局还先后获得两块含金量高的奖牌: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
尽管我们在绩效管理上探索了一定做法,迈出了一些步子,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所做工作与省局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市州局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针对性、加强基础性、提高有效性,以绩效管理指导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