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一、充分认识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党委、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和省、州的统一部署,县自2007年7月开始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全县进行了一次扩面两次提标三次提高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人数从初建时的1.5万余人扩大到2万余人,保障标准从700元提高到785元,年人均补助水平从360元提高到580元,基本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使我县农村常年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对切实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中央和省、州对农村低保工作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工作的结果。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全县农村低保制度建立时间不长,有的地方管理不规范,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原因,致使我县农村低保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很突出,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基础工作不扎实、不深入,对困难群众的收入等基本情况不清楚,出现了该保的未保,不该保的又纳入保障范围的情况。
二、抓住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工作的要义。
全县上下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核心,一农村低保必须做到应保尽保”首先。就是要将符合标准和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否则,就会背离低保制度设计的初衷,失去其应有的意义,甚至还会影响社会公平。当前,全县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主要目标任务就是2010年,要在全县基本形成政策完善、标准合理、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健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使农村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州的统一要求,此项工作任务必须在明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这是硬任务,只能提前,不能延误。
确保工作操作规范、扎实到位。按照以县为单位实现“应保尽保”要求,二抓好关键环节。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必须进一步扩大全县农村低保覆盖范围。根据今年国家确定的新的贫困线标准,县的最低生活标准提高到1196元,这就要求各乡镇将所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申请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必须对所有申请低保的农村家庭的收入情况真正摸清核准。这是搞好农村低保工作最基础、最核心的坏节。收入核准的工作量再大、再难,各乡镇都必须抓实做好这一重要环节的工作,必须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展开全面详实的核查。要按照省确定的收入核查内容、标准和程序及统一制作的表格内容,用同一把尺子、同一个规范要求、同样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家庭收入进行逐村、逐组排查、逐户实事求是核查,规范填写相关调查登记表、申请审批表等表册,切实做到一户一表”决不允许再出现采取分指标、分线的办法简单确定低保对象。三是必须抓好试点工作,示范引路、样板带动。总的要求是各乡镇都要按照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要求去开展工作,对以往不符合要求的做法要坚决整改和纠正,对做得不扎实的工作该重新做的要重新做,对未做的工作要抓紧开展。由于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因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县政府已确定以都六、新铺两个乡镇为试点,从标准制定、收入核实、评议公示、检查考核、动态管理、资金筹措等各个环节开展试点工作,切实为全县提供示范,探索路子。其他乡镇也要选择一个村作为示范,总结经验进行大力推广。四是必须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制度。一定要严格按照个人提出申请、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和“三榜公示”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对于文化低、个人申请有困难的贫困户,要组织力量帮助他申请。只有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才能让群众认同、让群众满意,否则,就会引发新的矛盾。这点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对因工作不细不深、违规操作和引发矛盾纠纷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进一步强化各乡镇政府在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县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会后要立即研究、安排部署,抓好培训,加大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组建工作队伍,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采取乡镇领导包片,副职领导、包村干部包村的方式,开展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家庭收入的摸底和核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农村低保尽快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三、加强组织领导。
必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把农村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其他领导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经常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县政府已成立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农村低保工作。同时,县、乡两级要成立由纪委监察、民政部门为主的低保投诉查处小组,组长由县监察局长和乡(镇纪委书记担任,专门负责受理有关农村低保公示、评议后出现的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县、乡两级要建立农村低保考核机制,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党政和业务两条线进行考核,强力保证农村低保的相关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确保工作质量。县政府已成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督查领导小组,二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也要对照成立督查指导组,切实采取县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方式进行督查,深入乡镇、村、组督查指导,及时指导基层规范操作、正确搞好家庭收入核查、合理确定补助水平、准确填写表册证等具体细致的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并认真研究解决,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作好正确引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和低保知识的普及,三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要把《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张贴到村村寨寨,充分利用广播、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把低保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引导他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配合政府共同做好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农村低保制度的功能,使他充分认识到低保只是针对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一项救助制度,要脱贫致富奔小康,还要依靠自身努力,自力更生、发展生产,使群众自觉地通过自己的艰苦劳动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水平。
严格管理。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四加强监督。确保低保工作规范健康运行。首先要从严监管低保资金。低保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必须严格管理,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一卡(折通”制度,确保每一分钱都能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各乡镇纪委要及时制定农村低保问责办法,并监督实施,切实加强对县、乡、村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和问责。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低保工作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对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低保金,把低保金变相作为村组干部报酬,以及优亲厚友,搞“关系保”人情保”暗箱操作等行为,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意义重大,同志们做好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工作。任务艰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精心安排组织,扎扎实实地把基础情况摸清,把基础工作做好,严格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每一个程序和环节,切实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农村低保制度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目标,使党和国家这一惠民政策得到坚决、及时、有效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