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营造良好氛围。局机关要对第二环节中的好作法,好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对身边的“好干部”先进典型要深度挖掘,传递“好干部”正能量,为局机关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营造良好氛围。
㈣坚持统筹兼顾。局机关要把当前的审计项目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第二环节的内容进行有机结合,擅于用“弹钢琴”的方式处理“工教”矛盾,要用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数量检验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到合理安排,统筹兼顾。
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五发〔2014〕1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审计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和审计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县委各项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积极顺应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呼声,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为审计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审计在推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为打造“国际慢城”、建设幸福和谐新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支持。
㈡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机关领导班子。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确立。结合县审计局实际,具体目标要求是:
⒈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坚持问需于民、问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弘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和一线调查研究,走进群众了解民生,在走进基层、服务群众中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为民审计、审计为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新的作风推动审计工作开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工作作风和审计监督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若干要求规定,发扬奋发有为、敢为人先的作风,发扬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作风,发扬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作风,发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作风,在局机关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大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力度,健全完善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制度规范,把各项工作办成办好,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
⒊进一步显现队伍活力。切实增强局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带领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汇聚到干事创业上来,用到推动审计事业转型发展上来,不断激励局机关党员干部以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扎实过硬的作风素质、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完成时代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使命。
⒋进一步提高审计能力。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化审计创新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等工作结合起来,用审计事业发展成果检验活动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着力在推进审计重点工作开展、提升监督水平上下功夫、求实效、作表率。大力加强能力培养,严格质量控制,落实审计整改,体现审计成果,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精湛的审计技能赢得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赢得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