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要结合实际,建设完成一批高质量、高效益、高品味的重点绿化工程。要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将重点工程打造成城市生态绿化的示范和样板,带动全市园林绿化大发展。
3.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依法处理占绿、毁绿行为。要建立“全覆盖、全时段”的养护管理模式,做到定岗定员,确保每块绿地都有人管、管到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养护单位,定期组织养护管理技术培训,制定实施科学的水、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建立完善的绿地养护考核评价机制,保证绿地养护质量,全面实现绿地养护的精细化。加大园林绿地保护力度,严格依法处理违法占绿、毁绿行为,园林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新闻媒体要建立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法律、宣传等手段切实保护好绿地。
4.加大科研力度,推动节约型园林建设。要大力实施科技兴绿,加强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建设,积极引进人才,建立人才梯队。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申请、立项、实施一批科研项目,并做好成果推广应用。加强节约型园林科研力度,着重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天敌昆虫和微生物农药应用、废旧材料循环利用等方面做好研发和推广。加强能源节约,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自然能源,保证园林绿化日常管理的安全清洁,实现园林绿地的节水、节能、节材。
5.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绿化工作,完善绿化监管。
一是完善绿色图章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保证城市绿量;
二是实施闲置地临时绿化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已实施拆迁但未建设的地块、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后两年不能动工的地块、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拆迁房屋后闲置3个月以上的地块,大力实施以植树为主的绿化建设,到年,全市闲置地绿化率要达到100%。对于具备绿化条件但拒不绿化以及绿化不达标的单位庭院,取消单位相关荣誉,并依法处罚,城建部门做好监督;
三是进一步加强省、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优秀绿地的创建、评审及复查工作。对绿化率高、绿化质量好的单位、小区及优秀绿地要大力宣传,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对已命名但复查不达标的单位、小区,取消荣誉称号。对绿化率不达标的新建或改造项目,要严格按照《城市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收缴异地绿化补偿费;
四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市古树名木全面普查、编号建档、立标保护,对濒危古树制定、实施抢救方案,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6.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针对我市硬质铺装多、部分公用和商用建筑遮荫效果差、城市缝隙地、边角地缺树等问题,在全市开展城市绿荫行动,增加绿荫覆盖率。
一是城市主干道实现行道树全覆盖,道路隔离带和分车带在满足交通的前提下补植行道树,通过集中、连线的道路绿化建设,形成城市林荫路系统;
二是实施破硬造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工程。着重在停车场、活动广场中种植冠大荫浓的乔木,地面要采用嵌草砖等透气、透水性好的铺装材料。充分利用城市的缝隙地、边角地,实现城市无缝隙绿化。打破围墙,实现单位庭院、小区绿地与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有机融合。
(二)生态修复工程
启动中心城区南部区域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和园林绿化工作。淘汰转移能耗高、污染重的低层次产业,从源头上彻底清理粉尘、废气、污水等污染源,按照“绿化先行、以绿治污”的原则,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工业物流、生态旅游、都市农业等新型产业和绿色产业;加快中心城区东部化工区产业布局调整,搬迁改造区域内污染企业,全力实施山地区生态恢复绿化工程,注重结合地形地貌,以恢复自然生态为目的,科学规划,稳步推进。要有机融入运动、休闲、文化等新元素,将山地区打造成集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体育运动、文化交流于一体的生态园区,使之成为中心城区东部的绿色屏障。要在城市近郊大力发展风景林地建设,结合风景名胜区规划,重点推动等地区的生态恢复,使城郊风景林地成为城乡绿地连接的重要纽带,物种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环节,城市防尘、降噪的重要屏障。
(三)城市水系建设治理工作
深入实施清水润城工程,加强城市水系建设和治理,采取截污、引水、生态恢复等综合措施,打造完善的城市水系系统和高品质的水系景观。要编制水系总体规划,确定河流、湖泊布局和蓝线位置,合理分配水资源,使城市水系形成有机整体。要在满足防洪功能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水系的景观效应,合理分配景观要素,以生态为基本点,尽可能多地控制河流两侧的景观用地,全面改善环境,优化局部区域小气候。尽快启动新城区景观水系建设工程,高标准规划建设,打造城市水系精品;加快猪龙河上下游综合整治,彻底解决河道排水、水质提升问题,使之成为安全防洪、景色秀美的生态线;开展河综合整治,注重从源头上整治、清理污染企业,杜绝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堆放和倾倒。在河流、水库、湖泊等自然湿地与人工水体周边区域建设大面积生态保护绿化带,塑造生态驳岸,形成完善的水系植被系统,推动湿地公园建设。到2015年,河道两侧要全部实现绿化覆盖,90%的河道形成生态型驳岸,实现水系湿地的“绿肾”功能。
(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十二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率达到17%以上。
一是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把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作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根本性举措,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环保产业倍增、合同能源管理三大工程,开展3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能效对标,力争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拉动万元GDP能耗降低3个百分点以上。坚持不懈地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停能耗高、污染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小”企业。大力支持低温余热发电以及煤矸石、粉煤灰和赤泥等工业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扶持发展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园区。加快中心城区东部化工区搬迁改造,中心城区南部区域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推进大外环沿线及区域内产业升级;
二是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深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按照新的国家排放标准,对电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治污设施进行改造,搞好重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企业无尘清洁生产,突出加强南定、果里、凤凰等片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开展新一轮重点流域排污企业限期整治工作,完成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建,直排河道的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建设生态湿地,确保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COD≤45㎎/L、氨氮≤4.5㎎/L。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