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师网之工作计划
当前位置: > 范文大全 > 工作计划 > 市政办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通知

市政办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通知

时间:2012-05-15 13:13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国家关于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整体部署,大力推进我市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关于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目标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区县要整合优化区域教师教育资源,形成上挂高等学校,下联中小学校,“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十二五”期间,建设5个省级区县教师教育基地,3个市级区县教师教育基地。通过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努力构建符合时代特点,适应教师教育需求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1.整合区域内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教科研、电教、信息中心等教师教育资源,组建县级教师教育基地。

2.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指导区域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重视对各级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等。

3.加强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整合区县基础教育、师范教育、教学研究网络和平台资源,强化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加强与省市教师教育网的互联互通,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4.建立高素质、专业化、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教育研究队伍,为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提供指导和服务;协助高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师范生见习和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5.加强与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和中小学校的联系和合作,形成较为完善的教师培训网络,建成区域内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三、实施步骤

各区县要根据全省教师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对照标准、条件,积极争创省级区县教师教育基地。“十二五”期间,建成5个省级区县教师教育基地,自年起每年申报一个,达不到省级标准的按市级区县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要全部达到市级以上标准。各区县要根据省市对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总体布局要求、标准、条件,制定创建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创建任务。市教育局将依据省制定的省级区县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制定市级区县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情况,分期择优进行资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创建机制。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以区县为主,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进修学校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创建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基地建设工作,把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建成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2.加大经费投入,充实办学条件。市区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

3.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实行定期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考评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对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进行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服务教育、服务教师的质量和水平。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欢迎你对市政办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通知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本站地址:http://www.dljs.net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输入验证码,选匿名即可发表)
    关于市政办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通知的最新评论 >>>查看详细评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