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强化城市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巩固、发展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到年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为加快创建工作步伐,现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任务、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重大决定及市第十一届党代会提出的“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目标任务的具体要求。我市自年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各级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不断加大投入,增绿量、创精品、重生态,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相比,园林绿地仍存在绿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系统不尽完善、管理相对粗放等问题。特别是对照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8大类74项考核指标,我市尚未建立统计体系及未达标的有35项,达标率仅为52.7%。生态园林是组团式城市的本质特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加快建设生态,打造城市本质特色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全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二、创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为主线,统筹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绿地系统、水系统和绿道系统。把创建工作列为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全力打造环境更美、生态更佳、人居更优,市民生活更幸福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年,形成绿量充足、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色彩丰富、养护精细、系统完善的高品质城市绿化生态环境;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基本得到根治;城市生态环境指标、生活环境指标、基础设施指标大幅提高;循环经济体系合理构建;生态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及;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市生态文明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
具体目标:到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建成区绿地率≥3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节约型绿地建设率≥80%,生物防治推广率≥50%,林荫路推广率≥85%,立体绿化实施效果明显,公众对城市绿化的满意率≥90%,城市热岛效应强度≤2.5℃,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9,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10%,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全市再生水利用率≥50%,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70%,住房保障率≥85%,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90%,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在创城工作中,关注民生,尊重民意,以市民能见绿、能爱绿、能享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市民身边的游园、开放的公园,让市民在绿色中生活、休闲,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生态优先原则。在城市规划中突出生态理念,在城市建设中贯穿生态理念,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强化生态理念,在生产生活中倡导生态理念,在政府考核体系中把“生态”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3.系统性原则。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系统性、战略性工程,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城乡绿地系统规划为基础,统筹协调城市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市政建设、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内容,实现各方面发展的和谐统一。
4.工程带动原则。重点抓好一批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生态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城市生态修复、水系治理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和精品工程,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行生态城市建设的观念、技术和模式。
5.因地制宜原则。针对我市组团式城市特点,结合自然条件和人文特色,实施城乡一体、重绿量、重生态的大环境绿化。大力推广乡土树种,适地适树,因景植绿,营造鲜明的地方特色。在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植物配置等各个环节,融入当地文化因素,增加园林绿地的文化内涵。
三、创城重点工作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评价工作更加注重城市系统的完善和发展,更加注重生物物种多样性及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安全保障及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城市生活品质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扎实有效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绿化建设工作
1.编制完成《市城乡绿地系统规划》。要把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各区要成立专门的绿地系统规划调查组,周密制定调查方案,对区域内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对年可用作园林绿化且面积2公顷以上的资源、对单位庭院闲置地、对未建立统计体系的绿化指标,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调查结果认真分析,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市城乡绿地系统规划》,使之成为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2.大力实施园林绿化工程,增绿量,建精品,提升城市生态景观。要在城市近郊大力推进风景林地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和以荒山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恢复工程,在增加绿量的同时,实现城郊绿地与城区绿地的有机融合;在城区加强精品公园建设,融入独具特色的文化因素,提升园林文化内涵和品味;城区间主干道、城区内主要道路要实现行道树全覆盖,全力实施双多排行道树种植模式;要加快街头游园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全面达到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要求;要提高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的绿化率,实施多层次园林绿化工程,构建起点、线、面、网相结合的城乡绿地系统,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的绿地结构,形成“城在绿中、路在林中、家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大生态、大绿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