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强法纪意识,当好“宣传员”。从近年来一些已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出,一些配偶在丈夫(妻子)的贪污腐败中没有当好廉政“宣传员”,反而成了腐败“宣传员”。有的常给配偶灌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收白不收”等思想,动员本来清正廉洁的配偶收受财物,使其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抵御金钱的意志逐渐削弱,一步步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有的面对配偶敛财,不是善意地“拉袖子”规劝其悬崖勒马,而是替配偶收礼物、当管家、转移财物,帮助配偶铺设“黄泉路”。而且往往表现出这么三种心态:一是从众心理,认为在人际交往中拿点儿钱物很正常。二是自慰心理,认为帮了别人的忙,得点儿好处理所应当。三是侥幸心理,认为送钱的都是可靠的哥们朋友,不会出事。这些人之所以有这种心态,有很多因素,其中法制意识淡薄是很重要的方面,有的全然不知自己是在违法犯罪。省富阳市原市委书记周宝法的妻子王瑞珠有一句“名言”:“我们从不白拿人家的钱,都是给人家办了事才收了礼,帮了人家的忙才拿钱的!”这种怪异的话说出来生动地说明对党纪和法律的无知。原我市须江镇五家山村村主任刘永财法制观念极为淡薄,家中经常存放着大量集体现金,用到就去拿,即使他的私人存折里有钱,放着归放着,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把集体的钱拿来用。结果一查挪用了村里四十几万元资金。他对办案人员说:“反正短款的钱都是我用掉的,我补上就行了。”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纪国法。希望大家注意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当好廉政“宣传员”,常念廉洁自律的“法规经”,充分辨别我们的领导干部什么该拿,什么不该拿,什么是取之有道之钱,什么是涉嫌腐败的赃款,什么是礼尚往来的人情,什么是权钱交易的贿金。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领导干部家属要经常提醒,使领导干部眼不花、耳不偏、嘴不馋、手不伸、腿不软,实实在在做人,认认真真做事。
二是增强防范意识,当好“守门员”。哲学上有个著名的“秃头论证”理论,它含有这样的追问:少一根头发能否造成一个秃头?回答说不能。再少一根怎么样?回答还是不能。这个问题一直重复下去,到后来回答却是已经成为秃头了。如果把“敛财百万”看成是腐败的“秃头”,那么,变成这样的“秃头”就是一根根头发的累加,所以腐败是容易的。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也很能说明这一道理。有句古话叫做: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去年被市纪委查处的公路段原段长包某,平时经常收受几百元的礼金礼品,自己感觉问题不大,结果是数额逐渐增大,突破了党纪国法,够上了判刑的条件。正所谓:第一次收受朋友的馈赠,是违纪犯罪的开始。禁锢一开,就出现第二次的收受,第三次的默认,第四次的麻木,从此一发不可收。”“小腐导致大败”。现在有的行贿者狡猾的很,一开始不马上送钱送物,而是与你们套感情,时机成熟了再送,使你不知不觉掉入他们的陷阱中。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要当好廉政的“守门员”。首先,自己要把好廉政关,要善于从形形色色的人群中辨别出什么人是别有用心的行贿者,慎交,远交,乃至拒交。其次,在发现配偶有违纪违法苗头时,及时指出,帮助他们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要帮助我们的领导干部算一算“政治帐、家庭帐、身体帐、经济帐”,干部行贿受贿、迎来送往、作风浮躁、贪小便宜,导致的后果必然是“散了家庭、伤了身体、断了前途,毁了名誉,少了收入”。而以领导干部现在的工资水平一年算5万元,年龄平均算45岁,假如活到80岁,还能拿175万元,如果现在收到几十万元甚至几万元,到头来不仅175万元没了,还要进牢房,是很不值得的。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当好“监督员”。领导干部身处的地位,肯定会成为行贿者拉拢腐蚀的目标。当一名领导干部,须历经层层选拔、选举,还有组织考察、群众测评,能够到这一步很不容易。上来是走楼梯,下去就是坐电梯,一下子结束政治生命。我市去年查处的原路政大队副大队长梁某说:“我真后悔啊,我原来是公路段的一个司机,本来过得好好的,当上领导后没几年就出了这事,早知道这样,还是当司机好了。”梁某出事还有一个特点,他自己存了二十几万元赃款,他老婆家人不知道,出事后他才自己讲出来,可见,他的家属对他是完全失去监督了。如果你的配偶有爱好的话,也要提醒他爱好适度,防止被人利用。希望每一位干部家属都能从自己的家庭监督做起,做到经常性的“四过问”,即:家庭收入明显反常时要过问,拿回高档商品时要过问,经常不在家吃饭时要过问,经常晚归时要过问。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从监督自己身边人做起,及时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及时帮助,当好党风监督员。
三、精心组织,确保“家庭助廉”活动取得实效
最近,市纪委和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市“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光靠一两个部门是不行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妇联和市机关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的认识,加强协调与沟通,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将“家庭助廉”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形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助廉工作联动机制。教育不是万能的,但却是绝对有效的,要善于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吸引群众参与,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家庭助廉”教育工作,以扩大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妇女、联系儿童、联系家庭的工作优势,把牢家庭这个重要的关口,切实把家庭建设成反腐倡廉的一道牢固防线。
(二)要明确措施,狠抓落实。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开展“家庭助廉”教育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精心谋划好教育活动方案,妥善安排好活动规程,内容要严肃而轻松、精彩而实在,力求形式有特点、教育有重点、活动有亮点,出实招,求实效。要坚持载体创新,通过举办展览、办培训班、进行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好新时期“廉洁家庭”具体标准和行为规范的讨论、制定新时期“廉洁家庭”行为公约、组织领导干部家庭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等活动,将“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具体化、形象化、实事化,使家庭成员易学、易懂、易用,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家庭助廉”先进典型,壮大声势,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腐败可耻、廉洁光荣”的观念,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远离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市上下逐步形成“家庭助廉”浓厚氛围,使“家庭助廉”活动成为我市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特色、一个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