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学习会,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的重要举措。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总体上看,我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是好的,这既是组织教育培养和监督保护的结果,更离不开在座各位的关心、支持和爱护。在此,我代表市委、市纪委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一、充分认识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是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旨在通过对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进行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延伸到千家万户,筑起一道反腐保廉的家庭防线,此项活动意义十分重大。
(一)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是促进廉洁自律的一种有效办法。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干部能不能经受权力的考验,做到拒腐蚀、永不沾,领导干部自身过硬是最根本的因素,但不可否认,夫妻之间的特殊关系、家庭成员的亲情血缘关系,决定了其言行对领导干部本人容易产生直接的影响。领导干部身边要是有个“廉内助”,经常敲敲边鼓,对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也是非常必要和行之有效的。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犯罪分子在对领导干部正面腐蚀难以奏效的情况下,采用迂回侧击的手法,把目标瞄准领导干部的“后院”。如果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不警惕,就会被糖衣炮弹打中,既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不幸。从近年来全国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与配偶、子女的助贪助贿有着直接关联。据不完全统计,有近80%的腐败案件与家属或者子女有关。如有的领导干部家属经常在公开场合表示儿子留学费用高昂,听者有意,从此打开缺口,成为收钱的出纳。配偶与领导干部接触最多、了解最深、感情最厚,配偶一番善意的劝导,有时远比组织的教育监督有效管用。这说明现在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已经反映到家庭中来了,家庭已成为反腐败的阵地。我们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其目的就在于调动领导干部家庭每个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配偶的积极性,共把“家门”,形成文明、廉洁的家风,使家庭成为反腐败的战斗堡垒,这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也是对领导干部家庭的关心。因此,从关心和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组织和家庭应共同努力,共筑拒腐防线。
(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是树立良好家风的一个重要途径。家风连着党风、政风、民风。领导干部家风的好坏,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本人的威信,有的也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家庭的美满幸福。如果领导干部不保持良好家风,走出家门是先进的,进了家门不先进;“八小时之内”是先进的,“八小时之外”不先进;自己是先进的,其他家庭成员不先进,那么他肯定保持不好先进。如有的领导干部子女炫耀父亲权力,到处拉广告、包工程,打着领导干部子女的旗号捞取不义之财,最后父子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此,良好的家风有助于清正廉洁社会的形成,也能成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长效堤防,对于保护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家属都是至关重要的。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就是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始终保持淡泊名利的平常心,清醒认识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成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不能因是领导干部家属就自恃高人一等,缺乏良好修养,而要保持着昂扬向上的风气、遵纪守法的风气、淡泊名利的风气,不说违规的话,不做越轨的事,成为领导干部坚强可靠的廉政后盾。
(三)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行动。
从家庭的视角来看,腐败是影响家庭稳定和家庭生活的重要因素。“一人腐败,全家受罪;一人廉洁,全家幸福。”领导干部家属在生活和工作上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鼓励,在诱惑出现时给予适当的提醒和督促,既是对爱人最好的关爱,也是对自己家庭最好的呵护。而家庭也是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道德情操的“第一所学校”,父母的品行和操守会对孩子的一生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说,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亲情维系、道德养成、文化价值观念传承和每一个家庭成员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正是千千万万个健康幸福的小家庭,才能组成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家庭。有人说:一个领导干部犯错误,起码三代人遭罪,父母伤心失望,子女痛哭流涕,得不偿失!有的腐败之家妻子儿女成为腐败帮凶,最后老子、儿子坐牢,妻子上吊,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发动家庭成员共同预防和抵制腐败,对于维护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以积极和负责的态度,投身“家庭助廉”活动
领导干部家属是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主体,干部家属参与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教育活动的整体效果。作为领导干部家属,无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中,都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一言一行对领导的行为都有直接的影响。为此,希望广大干部家属们能够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内助”与“涉政”的关系。领导干部的配偶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做到不插手领导干部的日常政务、不影响领导干部的工作决策、不干涉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行使,同时要经常提醒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尤其要在家庭及八小时以外的日常生活中,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支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要正确处理好“私事”与“公事”的关系。作为领导干部的配偶,在处理“私事”和“公事”的问题上,要有奉献精神。私事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服从公事,不能以“私”损“公”,要先国而后家。做到有损党和国家、人民利益的不义之“利”不沾,不明来历的意外之“利”不取,不合规定的份外之“利”不拿。
在处理好以上两对关系的同时,还要增强“三种意识”,当好“三大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