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决战之年,也是我市“创模”工作的冲刺达标之年。做好今年的环保和“创模”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构筑西藏生态安全与屏障,对于实现我市“六城同创”目标,对于改善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城市品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对做好今年的环保和“创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人民对此项工作也充满了更高的期待。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切实做好迎接环保部对我市“创模”的模拟测评工作。全市环保系统一定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抢抓即将召开的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构筑西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机构改革加强环保工作能力建设、我市深入开展“六城同创”带来的各项重大机遇,明确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切实增强做好今年环保和“创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完成好全年的各项任务,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创模”达标为重点,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争“创模”工作全面达标,努力在建设生态拉萨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我市环保事业
按照计划,今年是我市“创模”的全面达标年,实现“创模”达标是我们今年环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我们要按照“发挥优势,抢抓机遇;把住源头,不欠新帐;加快建设,还清旧帐;严格对照,项项过关;打造精品,锦上添花;建立机制,狠抓不懈”的思路,重点围绕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降低单位gdp用水量、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场地建设、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提高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等指标进行攻坚,力争26项(67项组成指标)指标全部达标。市“创模”办要全面梳理各项“创模”指标达标情况,查漏补缺,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全力推进;同时要制定出周密的迎接国家环保部的测评方案。各成员单位务必紧急行动起来,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切实做好达标和测评工作。对工作不力、拖后腿的单位或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切实履行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各项职能
一是要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加强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监督,实现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的有机结合,实现科学开发建设。二是认真落实环保审批权。严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对不符合有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认真协调配合各行业、各部门做好“十二五”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三是要认真谋划“十二五”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根据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要求,深入研究、周密谋划“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市“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科学编制和顺利完成。
(三)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要切实保障饮水安全。饮水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各县(区)、各环保部门一定要认真实施《西藏自治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全市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档案,做好规划、保护和建设项目,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建立健全预警制度。严格执法监管,深入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对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的,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尽快整改,确保让广大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二是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要继续加大对“白色污染”的治理工作,使禁止“白色污染”工作成为全区的标杆和品牌,并努力跨进全国先进行列。认真开展青藏铁路、318国道等主要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及城镇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改善村容村貌。大力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深入治理噪声污染。严厉查处市区周边的乱采滥挖现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企业、畜禽产品基地的环境监测、监察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和环境敏感地区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重点污染源、尾矿库环境保护档案,实施有效监控。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抢抓工作机遇,加快推进环保基础建设步伐
一是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机遇,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市建设局落实好我市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医疗废物、危险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我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环评在扩大内需、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环评审批速度,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向业主做出解释,说明不予审批的原因和理由。三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全市环保系统争取配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环境监察执法车辆及取证设备,为各县(区)环保部门争取建设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
四是积极争取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项目。抓住国家加大投入的机遇,积极争取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环境保护项目,推动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