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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快速发展指导意见(2)

时间:2012-04-18 08:23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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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现代物流园区建设工程。依托“大光谷”地区、中国车城、临空经济区和临港产业区等四大工业板块产业优势,科学规划,建设数量适当、规模适度、布局适宜、功能适中的现代物流园区。发挥临空经济区铁、水、公、空综合交通的比较优势,高起点规划建设1—2个20平方公里的现代物流产业园,形成快递与电子商务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等产业集群。开展重点现代物流园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订现代物流园区控制性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现代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园区承载能力,确保入驻物流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制定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严格按照规划控制入驻项目的质量和选址,确保规划功能的实现。以综合保税区、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为依托,重点发展保税仓储、运输及配送、分拨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业务,为华中地区对外开放提供高效的国际物流服务。加快推动阳逻保税港区的申报工作。

(三)实施领军企业引进和培育工程。着力引进世界100强、国内50强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我市建设区域分拨中心、区域配送中心,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物流地产商建设标准化仓储设施,积极支持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咨询和供应链管理公司在我市发展。鼓励本地物流企业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提高运输、仓储等现代物流服务专业化程度。支持物流企业参加A级企业评定,打造企业服务品牌。鼓励工商企业实施物流业务从主业中分离,扩大第三方物流市场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工商企业根据自身优势设立专业物流服务企业,鼓励物流企业与金融、通讯、流通等企业结盟,增强信息技术、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功能,提高现代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实施重点现代物流产业壮大工程。依托我市产业基础、流通业规模以及综合交通枢纽等优势,重点发展钢铁物流、汽车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商贸物流、快递物流等重点领域现代物流。支持为钢铁、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分拨配送等专业化第三方物流,加快现代物流技术在钢铁、汽车物流中的应用推广。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销售全过程,积极推广应用冷链物流技术,打造冷链产业上下游完整产业链。加快流通领域冷库冷储设施建设,加快大型商业零售集团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业务拓展。依托大型医药龙头企业,推进医药采购、药店连锁经营、医院药店连锁配送等医药物流发展。鼓励商贸龙头企业建设本地及外省市城市商品物流配送或者分拨中心,加强专业批发市场物流配送网络建设。积极引进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快递企业在我市建立快件作业中心,鼓励国内外电子商务交易企业在我市现代物流园区设立中部电子物流配送中心。

(五)实施城市配送工程。加快推进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拓展中心城区商业企业、连锁企业的集中配送功能。大力引进国际先进的城市物流配送企业,鼓励专业运输企业开展城市配送,提升城市配送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中心城区物流资源和货运车辆通行证等调控手段,鼓励城市物流配送实行品牌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大力发展生鲜食品冷藏、冷冻配送,提高生鲜食品品质,保障食品安全。建立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统一技术规范,做到外观标志统一,提升中心城区货运车辆档次,加强货运车辆的管理和识别。

(六)实施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支持电子口岸、综合运输、仓储资源和大宗商品交易等信息平台建设,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现代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开放的现代物流公共信息查询系统、现代物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现代物流在线跟踪与过程控制。研究制定物流企业服务质量标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及行业诚信认证工作。支持本地物流企业率先制定和推广药品、食品、农产品冷链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并争取上升为国家行业标准。加强信息标准化研究,促进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的相互联通、数据兼容和格式统一,推动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流共享。

五、完善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加大现代物流业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级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从2012年开始增加到5000万元,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市级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重点现代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物流项目引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奖励A级物流企业评定升级、物流人才引进与培养,以及物流业发展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研究等方面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物流项目扶持政策,多渠道争取扶持资金。物流集中发展区所在区也要配套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研究设立现代物流产业投资资金,建立支持物流企业贷款的专业担保机构,鼓励物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兼并重组、中外合资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现代物流业。

(二)保障现代物流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对纳入规划的现代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重点安排。重大物流招商项目用地地价参照工业用地价格进行调节优惠。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物流项目,涉及的各类事项实行一事一议的协调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利用现代物流园区内的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现代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现代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三)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切实推进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抓紧制订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具体方案。研究制定现代物流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税收奖励政策。对新设立的大型分拨、配送、采购、包装类物流企业及期货交割库和新设立的大型物流企业,按照其已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区分不同年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新设立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大型仓储企业发生的运输、仓储专用设备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四)调整价格及收费政策。进驻现代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对占地面积较大的物流企业,实行生活垃圾服务费缴纳优惠。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集装箱专用车辆、大件运输车辆、海关监管车、冷藏运输车以及厢式货车,对其城市路桥通行费的缴纳予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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