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动物检疫和出栏家畜的“瘦肉精”检测任务,有用防控严重动物疫病的发作和传达,促进畜牧业安康开展,保证公共卫生平安,依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检疫治理方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立治理标准》及省、市当局有关要求,现就我县动物检疫和出栏家畜的“瘦肉精”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施行意见:
一、组织治理
畜牧局担任全县动物检疫任务方案制定,任务督导和动物检疫员的营业培训、审核和治理;乡镇当局担任落实本乡镇出栏家畜“瘦肉精”监督工作。
二、人员设置
为了仔细落实市当局关于“家畜出栏时要严厉执行乡镇分担指导、县动物卫生监视所包片指导和检疫担任人三签字”的规则,各乡镇要确定一名科级干部担任此项任务;乡镇农业效劳中间要明白1名担任人,担任家畜出栏时生意人或畜货主的信息接纳和申报任务;县动物卫生监视所要确定包乡包片担任人,担任所包乡镇出栏家畜的检疫出证任务。
三、动物检疫检测点设置
每个乡镇设立一个动物检疫检测点,乡镇当局担任处理检疫检测点用房,房子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并装置固定报检德律风;县畜牧局担任装备办公用品和检疫消毒器械,装备电脑、打印机等电子出证设备,完美各项规章准则。
四、产地检疫顺序
(一)严厉落实“三申报一参加”准则。一是畜禽生意人或畜货主应依照规则,在家畜出栏时,提早一天向地点乡镇农业效劳中间担任人申报;二是农业效劳中间担任人接到申报后,向地点乡镇分担指导申报,奉告其到养殖场监视出栏家畜“瘦肉精”的自检测状况,若发现疑似阳性家畜,由地点乡镇当局担任对同群家畜进行暂控,待进一步确定后再作处置;三是农业效劳中间担任人还向县动物卫生监视所包乡包片担任人报检,县动物卫生监视所接报后,立刻派人参加到户进行检疫检测。
(二)县动物卫生监视所检疫人员在检疫时要起首检验畜禽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检验猪、牛、羊耳标佩带状况。对契合要求的,依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施行检疫;对无耳标的,不予检疫、禁绝出栏。
(三)按规则对猪、牛、羊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检测卡进行检测,检疫员对养殖场出栏的家畜每批“瘦肉精”抽检率在2%以上,对散养户出栏家畜每批每户至少抽检一头。还,在检疫证实上记载“瘦肉精”抽检家畜(猪、牛、羊)的耳标号。
(四)对检疫和“瘦肉精”抽检均及格的,由检疫员出具检疫及格证实和运载东西消毒证实,由地点乡镇分担指导、县动物卫生监视所包乡包片指导和检疫担任人一起在检疫证实上签字后,方可出栏发卖。
五、屠宰检疫顺序
(一)监视检验:动物检疫员在生猪入场前,检验产地检疫证实和耳标,无产地检疫证实或无耳标的,禁绝出场屠宰。
(二)宰前检疫:动物检疫员对入场生猪依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反省”局部施行反省,还依照不低于2%的比例,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检测卡进行检测,经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均及格的,准予屠宰;不及格的,按有关规则处置。
(三)施行同步检疫:经同步检疫及格的猪肉,由检疫员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出具检疫及格证实;不及格的,按有关规则处置。
(四)检疫人员做好入场检验、宰前检疫、同步检疫等环节记载。
六、检疫费治理
全县动物检疫费由县动物卫生监视所一致收取,一致上缴县财务,县财务按规则将检疫费下拨县动物卫生监视所,作为检疫监管费用。任何单元和小我严禁调用检疫费用,不然,将从严追查首要指导责任。
七、其它要求
(一)增强对生意人的治理。一是畜禽生意人必需依法获得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禁绝从事畜禽运营运动;二是生意人严禁跨乡镇拼车收买猪、牛、羊,严禁将外县的猪、牛、羊拉到申报检疫;三是严禁收买、运输无耳标猪、牛、羊;四是严禁诱导猪、牛、羊养殖场(户)添加运用“瘦肉精”;五是严禁收买、运输运用“瘦肉精”的猪、牛、羊。
(二)检疫人员严禁跨区域(乡镇)检疫。
(三)严禁未经检疫的畜禽出栏发卖。严禁未经“瘦肉精”检测及格的家畜(猪、牛、羊)进场(户),一旦查出,由县动物卫生监视部分共同县公安部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司法、律例从严处置。
(四)养殖场严厉执行首免佩带耳标准则。制止出栏时暂时补标,从2011年7月1日起,凡暂时补标的家畜禁绝出栏。
(五)依法严峻袭击躲避动物检疫的违法行为。县畜牧、公安部分要结合举动,加大对躲避动物检疫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置。
(六)强化责任。乡镇分担担任人、县动物卫生监视所包片担任人、动物检疫员,严厉依照各自责任要求,仔细做好任务,对不仔细实行职责的,将依照有关规则,执行严厉的责任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