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跨国公司不同组分的区位选择
在跨国公司的区位选择中,公司的不同部门之间,具有较大差异。公司总部、区域总部、研究与开发机构、生产经营机构有着不同的区位需求条件。研究这些组分区位选择的一般性特征,不仅对解释公司空间结构,而且对公司空间战略策划,均具重要意义。
一、公司总部的区位特征
公司总部是整个公司的中心。其功能是制定影响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决策。比如,公司应该进入(或抽回)何种产品生产或者市场;是否应该扩张或者压缩公司内的某些部门;是否应该获取其它公司(或其它公司的某些工厂);是否应该卖掉本公司的一些部分;何时投资与何时抽回投资,等等。其中,公司总部最为重要的角色之一就是资金控制。只有总部才能决定公司预算中不同组成单位的资金分配。在全球性公司中,总部的视野是全球,所考虑的时间尺度也较为长远。公司总部还代表公司与其它公司进行高层协商、谈判,与政府部门交涉,与金融市场接触。
(一)公司总部的区位要求
基于以上分析,公司总部对区位条件的要求包括:
1.便利的交通运输。包括与公司内其它分部、子公司之间,与其它主要市场之间,应有方便的交通联系。以便主要决策者与相关人员之间有良好接触,掌握公司运营脉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及时的信息获取。具有丰富信息的区位对总部决策制定起重要作用。这些信息包括市场变化信息、竞争对手信息、相关国家主要政治决策信息等。
3.便于与关键人员随时接触。这些关键人员包括国家立法机构和政府有关机构的主要人员、其它大型公司首脑、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市场)的决策人员等。通过当面交谈、交流,不仅可获取信息,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人际联系,可行游说之便。
(二)公司总部的实际区位
根据这些条件,公司总部应趋于选择主要大都市区。因为大都市区具有以下3种优势:①具有公司之间当面接触可能性;②提供了金融、法律、广告等方面服务的便捷性;③具有与其它大都市高度接近性。
不同尺度上的实例研究支持着以上的观点。在全球尺度上,大多数跨国公司的总部和区域总部位于少数主要都市。这些大都市被称为“全球性城市”(global cities)或“世界城市”(world cities),是全球经济的地理控制点。图6-2为这些中心及其联系的大致情况(图中的联系只是大致表明城市间公司联系网络)。从图中可以看出,三个全球性城市(纽约、东京、伦敦)远远超过其它中心,处于十分显著的地位。这里集中了数量众多的大跨国公司总部。这三大都市也是世界上三大经济发达区的核心。围绕着这三大中心,是一批次级大都市。这里也集中了一些跨国公司总部和区域总部。
在国家尺度上,公司总部的区位也具同样格局。来自美国的研究还进一步证实公司的总部区位与公司的地位有关。在全国经济中起重要地位的大型公司总部趋于全国主要城市,中型公司总部的区位则比较分散。如哈珀将1984年美国367家大公司的总部区位分析结果表明,尽管其分布涉及69个都市中心,但其中的 81%集中于19个中心(图6—3)。尽管用公司总部的数量与公司销售额来衡量具不同结果(如以销售量计底特律是全国第二大公司总部集中地,但以总部数量计,则列第9位;达拉斯-沃斯堡则正好相反,以销售量计居第10位,以数量计居第5位),但还是可以看出有一些中心在公司总部区位中具十分重要的作用。如纽约、芝加哥、圣弗朗西斯科、洛杉矶、费城-威尔明顿、底特律6个都市占去了全国大公司总部数量的50%以上和销售额的2/3以上。纽约的地位更为突出,所具公司总部数量占全国的26%。
来自澳大利亚的研究也表明,全国100家大公司的总部全部位于6个州的首府。其中两大都市悉尼和墨尔本分别占去总数的52家和38家。
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中国国有企业多为具体生产经营型单位,其战略决策来自政府主管部门。国有大型企业主管部门多为中央部委和省、市政府。这些机构均位于首都、直辖市和省会。改革开放以来,企业自主性增强,公司制改造和兼并重组的结果也会出现与发达国家相似的格局。实际上,外国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经营,绝大多数将其区域性或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北京、天津等主要城市。
(三)公司总部的区位变化
公司总部区位并非固定不变。随着公司的地理扩张及其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总部的区位也会发生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在不同尺度、不同国家表现有所不同。在宏观尺度上,跨国公司一般很少将其总部从其母国移往它国。至多发现有的跨国公司将其总部的一部分迁往它国。如80年代末期,IBM公司将其通讯系统总部从纽约迁往伦敦。
在一国之内,公司总部在都市间的迁移则时有发生。迁移的结果使公司总部区位趋于分散。如斯蒂芬斯和霍利对美国500家大工业公司总部区位20年(1955—1975)变化的分析表明,东北部的数量有所下降,南部和西部的数量有所上升。美国公司总部区位的变化,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公司间兼并引起的。位于主要城市的公司被位于次要城市的另一公司吞并后,引起公司总部区位变化并带来主要中心总部数量下降和次要中心总部数量的上升。此外,公司市场变化以及西部和南部的快速增长,也引起公司总部区位变化。1980—1987年的公司总部区位变化,表现为大的都市中心或老的公司总部集中地(如纽约、洛杉矶、芝加哥、底特律等)均出现净移出(即新增公司总部数量小于移出公司总部数)。
澳大利亚1953—1978年 100家大公司总部的区位变化也主要在都市之间发生。并由此带来了都市之间区域格局的变化。如 1953年,有37家大公司总部位于悉尼,50家位于墨尔本;到1978年,随着悉尼经济的发展和特殊政策吸引,悉尼都市区吸引了100家大公司中52家大公司总部,而墨尔本则降为38家。
在都市内,公司总部由市中心区外移现象,在纽约、伦敦等地均有发生。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市中心的过分拥挤现象。为了交通和地价原因,也有一部分公司总部从大都市移往相邻的都市。如1967—1971年移出纽约市中心33个公司总部中,28家(占84%)是移往附近的新泽西和康涅狄格州。
(四)公司总部的区位变化实例:壳牌公司
壳牌控股集团公司(Shell Group of Companies)总部位于伦敦。在美国只是建立该公司的一个区域中心。但是由于美国公司的规模庞大,该区域中心在许多方面类似公司总部。80多年来,美国壳牌公司总部的区位发生了多次变化。以下将结合该公司在美国国内经营和市场的重心变化来说明。
壳牌公司是1912年进入美国的。当时的目的只是销售东印度群岛(现东南亚)的剩余原油。太平洋沿岸便成了自然的进入门户,这里的旧金山城市中心便自然被选作加州壳牌公司(Shell of California)的总部(图 6—4)。随之,公司在加州当地和俄克拉何马州开采石油。由于俄克拉何马州距加州太远,管理不便,便成立了一个独立的公司——罗克塞那石油公司(Roxana Petroleum),负责大陆中部地区的经营,总部位于塔尔萨。当时,公司侧重于炼油和零售,无意涉足德克萨斯州的石油开采。为了占领密西西比沿岸及东部地区市场,罗克塞那公司于1919年在圣路易斯的伍德里弗(Wood River)建立一个炼油厂。罗克塞那公司重心东移,公司总部从塔尔萨迁往圣路易斯。20年代,公司又在堪萨斯州南部、芝加哥、休斯顿、新奥尔良等地建立或购买了一批炼油厂(使用德克萨斯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的石油)。这使得罗克塞那石油公司生产能力超过其加州的姊妹公司,罗克塞那石油公司被改名为壳牌石油公司(Shell Petroleum)。
当时,墨西哥湾的炼油厂的市场主要集中在大西洋沿岸中部州和新英格兰。为了稳固并进一步开拓这里的市场,壳牌公司于1929年购买了一些当地的工厂,并将其并入东部壳牌原有机构之中,成立东部壳牌公司(Shell Eastern),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的福尔里弗。几年以后,壳牌公司销售覆盖所有48个本土州。全国性的市场,廉价的交通运输以及人口的流动增加,促使壳牌将美国区域看成一个整体。从而,3家运营公司于1939年合并成为壳牌石油公司(Shell Oil Co.)。
当时,由于壳牌已从落基山至新奥尔良-达科他州之间的大多数地区撤出,圣路易斯实际上成为该公司市场的西部边界。加州壳牌则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这样,重要的经济地位和方便的交通使纽约成为壳牌石油公司总部所在地。1940年,借助一个长周末,圣路易斯的总部迁往纽约。1949年加州壳牌的几位高层决策人员退休后,也将其总部并入纽约。
20多年后,随着公司发展,总部需要扩张。但是,曼哈顿中心的办公空间十分有限且租价甚高。很多低层职员难以维持这里的高消费。面临着长距离通勤的选择。而迁往纽约市郊也不可行:劳动力市场和基础设施均不能满足2000新增职位的需要。最后,不得不考虑移出纽约市。而这样做又引起与高层金融机构的分离,不利于与欧洲总部和华盛顿政府接触。由于这些联系对公司太为重要,最后公司总部不得已一分为二。财务金融和联络功能仍保留在纽约,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则迁往它地。
新建公司总部考虑了亚特兰大、达拉斯、塔尔萨、休斯顿等几处区位。其中,后三处区位均位于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区和美国中央时区,与公司内部其它地区通讯联系十分便利。最后,由于壳牌公司已在休斯顿建立有一定规模的机构,这里拥有全公司15%的雇员,便选择休斯顿作为公司总部。1970年,公司花了一年的时间才完成总部迁移工作。据估计,新建大楼和迁移的开支,若通过低租金、低工资和新增加的生产力来补偿的话,需要4~5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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