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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教师评价(2)

时间:2010-12-17 14:49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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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地理教师教学评价的目的和原则

9.3.2.1 地理教师教学评价的目的

地理教师评价包括教师师德素质的评价、地理教学水平的评价、身心素质的评价等,其中教学水平评价是教师评价的核心内容。本单元将着重介绍地理教师的教学评价。

地理教师教学评价是指在地理教学过程中收集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的信息,衡量和判断教师教学的优劣,为教师改进地理教学提供依据的过程。地理教师教学评价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第一,检查地理教师的地理教育、教学思想是否端正,推动教师遵循正确的地理教育、教学思想从事地理教学。第二,推动地理教师探讨地理教学规律,研究地理知识传授、地理能力培养、地理思想道德教育的最佳方式与途径。第三,给地理教师的教学质量以恰如其分的评价,记载教师教学的长处和成功经验,发现和培养地理教学骨干;向教师提供教学中存在问题的信息,促进教师不断自我完善与提高。第四,科学地鉴定地理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加强和改善教学管理创造条件。

9.3.2.2 地理教师教学评价的原则

制定科学的地理教师教学评价标准对于地理课程评价功能的有效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定评价指标要遵循下述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地理教师教学评价指标是评价地理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它规定地理教师的教学行为所要达到的要求,因而具有较强的导向性。导向性原则是指在评价项目的确定、评价要点的确立、权重的分配等方面,都要把教师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指明教师应该努力的方向。对地理学科而言,评价指标要引导地理教师向端正教育思想,更好地 “遵循地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体现地理教学特点,提高地理教师自身素质等方向努力,在设计评价项目、评价要点及权重分配等方面注意在上述方面起导向作用。

(2)科学性原则

确定地理教师教学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原则,要求评价目标必须准确地反映正确的地理教育观、教学观,反映地理教学目标与地理教学特点。评价项目及要点的提法要准确,要求应合理。评价指标只有是科学的,才能推动地理教学向预定目标前进。

(3)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指在确定评价项目和要点时要从整体着眼,全面考虑。其具体要求是:既不忽视某些影响教学的因素,也不片面强调某些因素的作用;评价项目与要点的设定应多一些指标的综合考虑;在分配权重时也要从整体着眼,权衡评价项目及要点在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审视教学结果时,也要着重观察整体情况的反映。

(4)可行性原则

制定评价标准是为了实施与应用,因此要求评价项目及要点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简洁、可行。这一原则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应适合地理教师的实际,能被广大教师所接受,既符合教育目标的总要求,也符合地理教学特点;评价指标体系应尽量明确,具体,详略适中,既不过于简单抽象,又不过多过细,失它繁杂;使用方法也应尽量简便易行,便于广大教师接受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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