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1地球科学
海洋是地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科学属于地球科学体系,为此,先对地球科学体系作一简略介绍。
1.1.1地球科学体系
在苍茫的宇宙之中,迄今只发现地球上有人类繁衍生息,这不能不说是地球的独特与幸运。地球科学就是以人类之家——地球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体系。从不同角度对地球内外不同圈层和范围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各个学科,则是地球科学体系的分支和组成部分。由于地球科学系统本身的复杂性,深入研究其某一部分的学科便不断形成、发展,有的则逐渐分化而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与此同时,基于地球各部分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特别是不同学科或方法的互相借鉴、交叉与渗透,遂不断形成一些新的交叉或边缘学科。这样一来,地球科学便形成了众多的分支及相关学科,组成了一个复杂的科学体系。目前占优势的观点认为,地球科学主要包括地理学、地质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水文科学、固体地球物理学,而环境科学和测绘学也与地球科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一、地理学
是研究地球表面自然现象、人文现象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区域分异的学科。所谓地球表面,通常是指地球的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和人类圈(又称智能圈)相互交接的界面。广义的地球表面,上自大气圈对流层顶部,下至岩石圈沉积岩层底部,厚度可达30~35km。狭义的地球表面,则指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的交接面,上限离地面不超过100m,相当于对流层近地面摩擦层下部——地面边界层,下限为太阳辐射能可到达的深度;由于这一深度在陆地不超过地下30m,在海洋不超过水下200m,所以狭义的地球表面的厚度,一般不超过200~300m,但这却正是生物和人类活动最为集中也最为活跃的场所。
地理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其漫长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时期,即古代地理学时期——自远古至18世纪末;近代地理学时期——自19世纪至20世纪50年代;现代地理学时期——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历经三个时期的延续和发展,地理学形成了众多的分支,也组成了系统的体系。其主要分支学科有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区域地理学、地图学、地名学、方志学等;20世纪60年代以来,又形成了一些横向的理论性、应用性和方法性分支学科,如理论地理学、应用地理学和地理数量方法等。
需要说明的是,许多研究地球表面某一圈层或某一圈层中部分要素而原属于地理学范畴的学科,业已分出且进一步发展或与其它学科交叉渗透,从而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学科,如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和水文科学等。
二、地质学
是关于地球的物质组成、内部结构、外部特征、各圈层间的相互作用和演变历史的知识体系。地质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地球的内、外圈层,矿物和岩石,地层和古生物,以及地质构造和地质作用等等。由于观察和研究条件的限制,在现阶段仍主要是研究岩石圈,此外,也涉及大气圈、水圈、生物圈以及岩石圈以下更深的部位,甚至也包括某些地外物质。
从人类对地质现象的观察和描述历史看,地质学堪称悠久,但是作为一门学科,其成熟则较晚。盖因作为研究对象的地球是如此庞大而又古老,从不同侧面和范围,以不同观点和方法,不同的学派和不同的时期,都曾有激烈而又反复的争论。地质学的发展,大致可归结为五个时期,即从远古至1450年为地质科学的萌芽时期;1450—1750年为地质学的奠基时期;1750—1850年为地质学的形成时期;1850—1910年为地质学的发展时期;20世纪则迎来了地质学新阶段——现代地质学时期,地质学已形成了包含众多分支的理论体系。
地质学的分支学科大体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探讨基本事实和原理的基础学科,由这些基础学科与生产或其它学科结合而形成的学科,则构成了地质学的第二类分支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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