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为了贯彻落实市5月24日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市下发了《关于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市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巳作出全面部署,同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这两项工作,是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必须牢牢把握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一定要增强全局观念,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抓重点,突出专项治理。目前,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项目多、批件多、督办多,领导要求高,工作目标高,群众期望值高,协调和查案难度大,而人手又少。如果不注意突出重点,就会打乱仗。如果不善于抓特色,工作平推,工作效果就会打折扣。
一是纠风工作要突出抓好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这三个“专项治理”,务求取得更大成效。当前,对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和“贵”的问题,群众的期望值很高。因此,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要抓住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经费保障新机制这个契机,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管,严格制度,严肃纪律,努力使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根本缓解。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方面,要大力推进惠民医院建设,加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在农村,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鼓励农民参合;在城市,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收费的监管,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的问题。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要高度关注取消农业税后可能出现的损害农民利益的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强拆强建,搞形象工程,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一些基层组织在农民建房、用水、用电、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加重农民负担;一些地方对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实不力,截留挪用各类补贴资金以及村级组织“一事一议”超范围、超标准等。各地各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查处,坚决防止农村“三乱”反弹,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推进。
二是执法监察工作要抓住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和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四项重点,逐项安排,稳步推进。监察机关要会同国土、环保等部门,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两个专项行动”,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要选择本地2—3个重大项目或骨干企业,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管理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治理商业贿赂要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督促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主要问题不纠正、不整改不放手。要结合实际,加强重点领域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建设,出台行得通,管得住的制度,要能够见到实效。
(二)抓特色,突出软环境建设。当前,区域竞争主要是发展环境的竞争,不在于有多少优惠政策,而在于发展环境的优劣。机遇会选择环境,环境也会带来机遇,谁能抢先创造良好环境,谁就能吸引更多的资源,就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担负着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任,正在组织开展一场效能革命,这既是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的一个亮点,也是一项特色工作,务必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坚持“凡法律明文规定或授权方可为之,法律无明文规定不得为之”,保证行政权力在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轨道上运行。要围绕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着眼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作风建设,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扎实深入推进。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入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问责制、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制、优化经济环境问卷调查制、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正当行政。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企业法人代表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等对政府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服务市场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公开结果。同时要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的办法严惩破坏经济环境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谁决定处分谁、谁分管追究谁,绝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职能,完善服务措施,切实把市委、市政府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落到实处。
(三)抓查处,突出整治效果。开展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一方面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和督促解决问题,提高监督实效;另一方面,要依法履行惩处职能,依法依纪查处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这是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的职责所在,是有效遏制违纪问题滋生蔓延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影响力的重要手段。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不抓案件查处,丢掉了责任追究这一手,就会丧失权威性和威慑力。要重点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土地、环保违法违纪案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企业“三乱”、农村“三乱”、公路“三乱”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案件,并公开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这里我着重强调两点:一是对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要严格按照时限,及时办结,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后果严重的,一定要处理到位。二是要宽严相济,讲究政策。执法、纠风案件往往涉及政府行为,因此,要坚持实行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纪律和社会效果,区分情况,妥善处理。
(四)抓改革,突出治本措施。风气是表象,制度是根本。温家宝总理在关于召开今年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报告上批示:“纠正不正之风,关键在建立制度。”吴官正同志在给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致信中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既要纠风,又要防风,高度重视解决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对此,我们要认真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部门不正之风的一个重要根源就是行政审批过多。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今年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依据和实施主体。要核定行政许可的操作规程,明确并向社会公开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