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发展观念。小平同志说:“发展是硬道理”。要从根本上解决血站人员职数过多、素质偏低、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必须依靠血站自身的发展。血站自年建站以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和全站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从一无所有发展到现在总资产余万元的规模,特别是收编为以后,我们一直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如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技术人员的低职高聘、高职低聘,对科室实行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等,每年都出台新的举措,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血站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的同志会问,血站发展比较顺利,为什么现在还要大刀阔斧地改革呢?必须明确的是,这次改革不是否定血站的发展,更不是要阻碍血站的发展,恰恰相反,这一次的深化改革是根据上级政策的要求,为了从根本上革除影响血站发展的深层次的、体制性的矛盾和问题,促进血站更加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大量实践证明,早改革、早主动,谁改革、谁受益。只有大胆创新,主动从机制上改革才会有成效。
三是竞争观念。改革开放确定的市场经济体制,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竞争可以创造生机,竞争可以充满活力,竞争必然有利益调整,竞争也会优胜劣汰。大量实践证明,缺乏进取精神、靠吃“大锅饭”的“特保儿”,最终必遭淘汰,而依靠知识、能力、勤奋、敬业在竞争中的优胜者才会有顽强的生命力。竞争观念的培养,在于观念的创新和机制的创新。我们只有勇敢地改革创新,失去的将是旧体制的锁链,而得到的将是新机制的活力。
二、突出重点,确保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一)以推行全员合同聘用制为重点,改革用人制度。实行合同聘用制是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深刻革命,也是今后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它有利于打破单位与职工之间的依附关系,强化职工的开拓创新意识;有利于职工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职工原有身份作为档案身份保留,在其调出或退休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手续。对新进人员,原则上从专业对口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专毕业生中或社会上进行招聘,并一律实行人事代理。我站实行合同聘用制的重点一是科学设岗,明确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根据我站目前的业务量和卫生部《血站基本标准》对人员配置的有关规定,需定岗70人,其中市卫生局借用3人到市献血办工作,借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工作要求由市卫生局制定,站内符合上岗条件的职工均可报名,由市卫生局考核后确定借用人员。站内67个岗位中除5个领导岗位和一个工伤人员按政策照顾性安排的岗位外,其余61个岗位由职工按程序竞聘。按照上级规定,凡应聘卫生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和规定的资格条件,非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卫生技术岗位,目前已在卫生技术岗位的,必须转岗。这一点我站在制订上岗条件时已作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二是全员聘用,形成一种灵活的用人机制。要按照站制定的《合同聘用制实施办法》,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职工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规范聘用关系。在实行合同聘用制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受聘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规范竞岗程序。争上岗的程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为六个步骤:第一步是公布职位、岗位职责、岗位待遇、聘用条件及有关事项;第二步是公开报名。所有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包括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每人可以申报两个志愿,并说明是否服从组织分配,当第一志愿落聘时,经党支部调剂以后,可参加其它岗位竞争;第三步是资格审查。由站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动员其申报其它岗位,对拒不改报者取消竞聘资格;第四步是竞岗与测评。竞岗者在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简述个人条件、工作简历、竞争岗位和上岗后的工作打算,由评委对其进行评分,演讲成绩当场公布。在竞职演讲结束后,由全站职工对竞职者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同时将学历、职称计入竞岗条件,量化为得分,并张榜公布。综合测评成绩总分的构成比例为:演讲得分占30%,站领导测评分占30%,职工测评分占30%,学历、职称评分占10%;第五步是组织考察。由站党支部以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对参加竞争人数较多的职位,按不超过竞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某些职位只有一人报名参加竞争,如其综合测评分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只能作为临时代岗人员,代岗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者,取得上岗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按落聘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对民主测评中不胜任票超过参加测评总人数三分之一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第六步是择优聘用。对拟聘用人选名单予以公布,及时收集群众意见,没有问题者予以聘用。
(二)以按岗定酬为重点,改革内部分配制度。根据“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照不同岗位的工作量、责任、风险、技术含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成本费高低等因素,经科学测算,制定出内部岗位工资分配系数,作为不同科室、不同岗位的分配依据。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职工按国家工资制度所确认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进入职工档案,受聘用职工的实际收入为原档案工资的60%加上岗位绩效工资。职工实际收入可高于档案工资,也可以低于档案工资。对国家有关政策性工资调整,均按规定计入职工档案,作为今后计发离退休费和人员调动时的依据。绩效工资是指受聘人员根据贡献、效益发放的工资,其总额为全站受聘人员现行档案工资的40%及血站在创收中剔除发展基金后可用于分配部分的总和。在绩效工资的分配中,体现三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全站受聘人员的总绩效工资与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不突破年收入的6%;二是科室绩效工资与科室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相结合,站根据科室岗位系数之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绩效工资总额发放到科室,对科室在考核中扣分的,按规定扣发绩效工资;三是个人绩效工资与其工作表现相结合,职工绩效工资由科主任参照岗位系数及其实际工作表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