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深化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成果,促进环卫作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我区环卫作业质量和水平,现将环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市场化
城区街道办事处的所有道路和涉农街道办事处的主街道、场镇实行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模式。将辖区内道路、广场、绿化带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果屑箱、垃圾桶和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维修管理等作业项目,除街道环卫所承担的项目外,全部实行市场化作业。各街道办事处以辖区为单位将全部作业项目和面积组合成作业标段,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做到作业内容和作业空间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严把公司资质,完善准入条件
重新修订环卫公司的投标资质条件。对无资金、无办公场所、无基本设备、履约能力差、有不良记录的公司实施市场禁入制。通过政府采购引进一批管理水平高、作业质量好的公司,推广先进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带动全区环卫作业水平上台阶。
三、合理定价提高质量
加强环卫作业成本核算,合理确定环卫作业劳动定额和价格标准,使之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为环卫作业公司提高作业质量创造必要条件。
四、完善招投标办法
由区市容环境局牵头成立由相关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参加的环卫作业招投标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招标工作。对环卫作业招投标实行各街道辖区自行核算、领导小组统一审核、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确保环卫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五、推广精细化作业方式
加强环卫作业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做到分工专业化、操作程序化、检查制度化、管理人性化,努力提高环卫公司管理水平。
六、加强现场质量考核
制定对环卫作业现场质量考核办法。考核以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检查由各街道办事处实施,采取不定期的方法;集中检查由区市容环境局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群众举报和新闻曝光的重大问题,作为检查内容记入考核结果。考核实行百分制,市市容环境局检查评分占30%,区市容环境局检查评分占40%,街道办事处检查评分占30%。每月检查后对全区各环卫作业公司考核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并通报。
七、诫勉和末位淘汰制
对环卫作业公司的考核结果每月通报一次,连续三个月排名为末位的公司,由区市容环境局通报诫勉。全年诫勉两次以上的环卫公司或年终全市排名后两位的公司,由街道办事处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凡被我区淘汰的环卫作业公司,取消在我区下年度投标资格。
八、奖励与处罚
凡年终进入全市排名前五名或进入全区排名前三名的环卫作业公司,由区市容环境局颁发“优秀环卫作业公司”奖牌,并在以后参与环卫作业招标中适当加分;凡当年被诫勉的公司,在参与环卫作业招标中适当减分。各街道办事处在签订招标合同时,要将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完成情况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要结合环境卫生检查扣分情况扣除相应的经费,对评为优秀的环卫作业公司,在年终给予奖励;对在环卫作业中出现严重问题和被诫勉的环卫作业公司,在年终给予相应处罚。
九、工作要求
1.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深化环卫作业改革,加强环卫作业的管理做为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统一思想、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履职到位,把环卫工作做实做好。
2.认真总结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找准问题、完善措施,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环卫公司作业水平。
3.区市容环境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环卫公司作业的管理,建立本辖区环卫作业公司卫生检查档案,做好检查评分记录,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照章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检查评比,确保该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