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方案(2)
时间:2012-07-25 07:10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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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级达标活动各学科每两年举行一次。2010年和2011年全市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整体安排(见附件6)。学科安排另行通知。
3.结果评定及奖惩。笔试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不再参加基本功考核。笔试和基本功考核成绩均为合格以上的教师,确定为县级达标教师;达标教师一项成绩为良好、两项成绩之和达到150分者,可获县(市、区)级公开课二等奖;达标教师两项成绩均为良好者,可获县(市、区)级公开课一等奖,并作为参加市级评选活动的条件之一。未达标的教师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的达标活动,已达标但未取得参加市级评优活动资格的教师,可直接参加下一次市级评优活动的资格竞争。
1.评优办法。市级评优活动按照《全市中小学构建高效课堂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赛课活动,具体方式是分学科按优质课比赛的形式进行。教学内容从规定的范围内随机抽取。每学科评审组由5-7名评委组成,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几个有效分加总平均后即为参赛教师的成绩,并当场公布。评委评分以《xxx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为依据。
2.组织实施。市级评优活动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学科按市教育局年度达标评优活动整体安排每两年评选一次。各县(市、区)及直属中小学按照分配的名额(另行通知),通过县级达标活动,从县(市、区)级赛课优胜教师中选拔人员参加市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
3.表彰奖励。
今后市级及市级以上优质课评比活动的参赛教师必须从校、县两级达标活动中产生;未按要求开展校、县两级达标活动的单位和学校,市教育局将取消其参加市级评优活动的资格。未参加全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的学校和教师也不能参加全市中小学教学岗位标兵和课堂教学改革优秀教师的评选。
市级评优,根据比赛成绩,按3:5:2的比例分别授予参评教师市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获奖教师同时获得参加省及省以上优质课比赛我市选手的入围选拔资格。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级中小学要结合实际,扎实稳妥开展达标评优活动。对于达标评优活动组织得力、教师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教体局和直属中小学,市教育局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五、本方案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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