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直机关工委。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作为党员经常性教育内容,对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4.市安监局。指导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督促道路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市交通运输局。一是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市出口公路、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交通标识;二是加强对公交、出租、客运企业以及客货运输和送子车挂靠企业的行业监管及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坚决杜绝承包经营企业只收费、不管理、不服务的现象,全面提升公交和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健全货运车辆及残土车行业协会管理机制,发挥其自我约束、自律发展作用;四是牵头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送子车、旅游车行业管理,严厉打击套牌出租车;五是扶持公交企业发展,监督公交企业委派专人维护公交站点秩序,督促公交企业、民营联运线路做好公交车辆的维修保养,并配备清障车,及时拖拽故障车辆,减少交通影响。
6.市教育局。一是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健全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二是针对特殊时期、特殊路段的交通特点,完善和执行错时上下学制度;三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互动宣传,通过开展“交通民警进课堂”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学生及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引导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接送学生,共同参与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维护;四是研究探索校车管理新模式。
7.市城管局。一是继续做好清冰雪工作,对新建路桥、坡路、主干街路进行巡查,及时清理路面残冰残雪,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二是科学安排环卫作业时间,强化环卫工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人员作业安全;三是加强对残土车的源头管控,严格审核车辆资质,规范核发残土准运证,与市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综治办等单位协作,尽早落实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地选址工作。
8.市公安局承担的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公安交管局优化主干道、商业区、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合理实施管理措施,科学调整交通信号相序配时,增加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确保交通畅通;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合理规划路内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深化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等措施,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印发《致广大驻军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的一封信》,倡导守法驾车、安全出行;利用检车验证契机,重点加强对校车、残土车、长途客运车等车辆和驾驶人技能的审检;增设交通陋习整治点和交通安全宣传站,切实发挥协警及公安交通助理员的作用,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等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上限处罚;充分发挥视频监控、高清卡口及移动摄录等智能交通设施的作用,强化单警装备,使其便于现场核查车辆、驾驶人信息,跟踪处罚超速、随意变更车道、逆向行驶、涉牌涉证、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公路、农村、城乡结合部及事故高发点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排查整改交通事故黑点黑段,通过定点执勤、巡控纠违、增设公路测速点等方式,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二是组织巡(特)警支队配合公安交管局开展夜间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在13处出城卡点,对7座以上客车进行登记检查,严厉查处客车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和刑侦支队加大对妨碍公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各部门的执法权益;四是组织各基层农村派出所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村逐户走访宣教、登记机动车及其驾驶人信息,掌握片区内机动车和驾驶人底数,督促农民群众依法办理牌证,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五是组织警务督察上路执勤,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警务形象,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带头杜绝交通陋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六是配合相关部门,联勤打击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对有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9.市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综治办。一是结合道路规划建设,最大限度地完善行人过街设施等道路交通设施;二是改善交通事故黑点及交通事故高发区域的交通状况,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优化路网通行能力;三是加强预拌混凝土罐车行业管理和工地、残土车源头治理,研究制定根除残土车顽疾的有效措施;四是进一步挖掘城区停车资源,缓解停车压力。
10.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一是会同各区政府重点迁移或撤销影响道路通行的占道市场,做好商家、业户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的规范和清理工作;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土车、货运车等重点车辆的日常监管工作。
11.市农委。一是加强农机车辆安全性能检验,配合公安部门从严查处农用运输车和农机作业车辆违法载人、牌证不全、灯光警示标志缺失、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避免隐患农用车辆上路行驶;二是在春播秋收期间,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进入田间地头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农业机械管理规范,提高农民交通安全意识。
12.各区、县(市)政府。一是发挥主体管理职能,统筹开展本地区交通安全“宣、教、管”工作,组织所属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综合治理交通环境,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三方合署办公内容;二是加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研究整改突出问题,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三是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和乡镇政府、村屯交通安全责任制,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对城市居民和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3.其他各有关部门。市物价监管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市编委办负责按照实际配额需求及市政府具体要求增加交通助理员编制;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电台、电视台加大交通宣传报道力度,增加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投放密度;市财政局负责有计划地增加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研究制定停车场经营收益资金使用政策规定;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团市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在人流密集地或交通违法、违章高发区域协勤,协助管理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市民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市残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涉残违法车辆的治理,规劝残疾驾驶人主动放弃违法营运行为;市城投公司负责对政府具有使用权的停车场资源进行资本运作,通过融资贷款方式为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筹集建设资金,制定、完善经营管理方案,促进收益最大化;拟请驻哈部队及武警部队不定期纠察驻军、武警车辆,清理违法使用军用牌照和武警牌照,并配合公安部门协管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