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是开展环境管理和环境科学研究的基础,是制定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依据,是搞好环保工作的中心环节。
一、环境监测的目的
第一,评价环境质量,预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1)提供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判断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2)掌握环境污染物的时空分布特点,追踪污染途径,寻找污染源,预测污染的发展动向。
(3)评价污染治理的实际效果。
第二,为制定环境法规、标准、环境规划、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1)积累大量的不同地区的污染数据,依据科学技术和经济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
(2)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的发展趋势,为作出正确的决策、制定环境规划提供可靠的资料。
(3)为环境质量评价提供准确数据。
第三,收集环境本底值及其变化趋势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以及为确切掌握环境容量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揭示新的环境问题,确定新的污染因素,为环境科学研究提供方向。
二、环境监测的任务
第一,评价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环境质量发展趋势。
第二,加强污染源监测,揭示污染危害,探明污染程度和趋势,进行环境监控管理、实现环境监测新突破。
第三,积累各类环境数据,掌握环境容量,为实现环境污染总量控制及实施目标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及时分析处理监测数据和资料,建立监测数据及污染源分类技术档案,为制订及执行环保法规、标准及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环境监测的分类
环境监测按其目的和性质可分为三类监测。
(一)监视性监测(常规监测或例行监测)
监视性监测指监测环境中已知污染因素的现状和变化趋势,确定环境质量,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判断环境标准实施的情况和改善环境取得的进展。其中包括污染源控制排放监测和污染趋势监测。
(二)事故性监测(特例监测或应急监测)
事故性监测指发生事故性污染时确定污染程度、危及范围,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和消除危害。这类监测期限短,随着事故完结而结束,常采用流动监测、空中监测或遥感等手段。
(三)研究性监测
对某一特定环境,研究确定污染因素从污染源到受体的迁移转化的趋势和规律。当监测结果表明存在环境问题时,还必须确定污染因素对人体、生物体和各种物质的危害程度。研究性监测周期长、监测范围广。
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一般按监测对象的不同,环境监测又可分为水质污染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监测、生物污染监测、固体废物污染监测及能量污染监测等。按污染物或污染因素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化学毒物监测、卫生(包括病源体、病毒、寄生虫及霉菌毒素等污染)监测、热污染监测、噪声和振动污染监测、光污染监测、电磁辐射污染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和富营养化监测等。
四、环境监测的原则
在环境监测中,由于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繁多(仅水中有害物质就有近千种),并受人力、监测手段、经济等方面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包罗万象地监测,应根据需要和可能进行选择监测,并要坚持以下原则。
1.树立“环境监测要符合国情”的指导原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在环境科学中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涉及的范围及其定量化的要求也愈来愈高。这将更加依赖于环境监测。加强环境监测方法及仪器设备的研究,使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更加现代化,使监测结果更加及时、准确、可靠是促进环境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环境监测人员的愿望。但由于我国经济总体来说还比较落后,而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也不平衡,所以,应根据不同的监测目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进行费用-效益分析,在满足环境监测要求的前提下,确定监测技术路线和技术装备,建立准确可靠、经济实用的环境监测方案。
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环境监测的多样性。监测结果是环境监测中布点采样、样品的运输、保存、分析测试及数据处理等多个环节的综合体现,其准确可靠程度取决于环境监测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所以应分别不同情况,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采用不同的技术路线,综合把握优化布点、严格保存样品、准确分析测试等环节,实现最优环境监测。
3.优先监测原则
由于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繁多,因此,实际工作时应按情况对那些危害大、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实行优先监测的原则。优先监测污染物包括:①对环境影响大的污染物;②已有可靠的监测方法并能获得准确数据的污染物;③已有环境标准或其他依据的污染物;④在环境中的含量已接近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浓度,污染趋势还在上升的污染物;⑤环境样品有代表性的污染物。
本文标题:环境监测的目的、任务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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