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9-6 地电台视电阻率观测基本原理(下端)与某某台室外布线照片
上面只是十分简要地介绍了地震台最常见的几种观测方法。实际使用的仪器装备要复杂得多,尤其是地方企业台和群测点,更有一些自创的前兆观测仪器。也许有读者会问,为什么地震预报需要那么多学科、手段综合观测,而气象预报只依赖温度、气压和降水等几种观测值?也许不仅因为地震孕育过程比天气过程复杂,地球内部物质比大气成分更复杂更不均匀,而且地震预报研究与天气预报研究相比,还初级得多。上岁数的读者也许还记得几十年前,有些科普读物常宣传下雨前,可能出现水缸壁变湿,蚂蚁搬家,蜻蜓成群,关节炎患者腿疼等宏观现象。现在,天气预报大大进步了,明确了影响天气过程的主要因素,完善了气象观测网,有了气象卫星和云图,发展了数值预报,天气预报也就不需要这些宏观现象了。由于现在地震预报还处探索阶段,尚无一项必震指标,需要多途径尝试,所以,必须实行多学科综合观测,并鼓励继续寻找新的前兆指标。将来对于地震孕育过程认识深刻了,明白了影响强震发生的主要因素,地震预报比较有把握了,也许就不必安排那么多项观测了。
统一规划与分类分级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经历了发展、调整、优化、巩固的历程,我国已经建立起几千规模的从中央到地方,多学科、多方法、多经费渠道支持的地震监测台网。并且在建设和管理方面逐步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有效制度: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这已被写进我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三条。
统一规划可以保证监测台网布局合理,以满足地震监测预报和科学研究的需要,能够在国家的层面上,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所谓重点,既要考虑地震危险性,也要重视社会经济与安全的重要性。必须兼顾一般,一方面,广大农村虽然经济发展慢一点,人口密度低一点,但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也重视广大农村的地震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无论研究地震活动性,还是分析地形变、地下流体或地电地磁的变化,都需要知道它们各自的正常场是怎样变化的?因此,各学科都应有自己的大范围规划,而整个台网更应有统一的全面规划。
《防震减灾法》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了地震监测台网分级分类管理的方式: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监测基本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其建设所需投资,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这样,分类、分级管理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有利于地震监测台网的巩固与发展,有助于地震监测台网的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发挥。
为了更好地落实地震监测台网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国家与各省、市、自治区地震部门都制定了本行政区内的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为了保障电力枢纽、铁路干线、大水库、大油田、大矿山的安全和有利于生产,我国水利、电力、铁道、石油、煤炭等部门的一些企业建设了为本单位服务的地震监测台网,通常称之为企业台。《防震减灾法》第十三条还规定,为本单位服务的地震监测台网,由有关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并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的指导。这样规定有助于实现台网布局上的互补,便于技术系统互连和资料共享,更好地为防震减灾服务。
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地震监测信息是否准确、及时、连续、可靠,是进行震情监视和地震预报研究与实践的重要前提条件。而测震、地形变、地下流体与地电地磁等各学科观测的物理量或化学量,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十分微小的,很容易被干扰。因此,保证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转,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不受干扰和破坏十分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义务,地震监测环境应当按照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国家标准《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对测震(
本文标题:防震减灾知识之九--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与三大工作体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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