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以及学生自主性主要通过学生自订学习计划来进行。学生在学校中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等,在学校提供的课程之内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自行拟订自己的学习计划。学生自主选课和自订学习计划是学生主体性提升的表现。自订学习计划避免了统一课程造成学生学习兴趣的丧失,使学生提高学习的兴趣和自我决定发展的意识。当然,学生制订的学习计划不是盲目的,它需要成人的指导。这种指导是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建议,使学生自订的学习计划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此外,高中新课程要求实行学分制管理,这是与学年制管理不同的弹性管理制度。学分制管理为学生的自主选择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四)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改进校内评价,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建立教育质量检测机制
??新课程强调发展性评价制度的建立,其目的是改变以往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突出评价促进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功能。以往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实际上是评价功能的窄化,是对评价某一方面功能过度重视,而发展性评价是以一种客观的态度来看待评价的功能,它包含以往评价的合理性。课程改革也要求改变传统的高考决定学校发展和学生质量的状况,形成以学校为主体的内部评价机制。学校是学生成长的地方,也是最易了解学生发展状况的地方。校本评价制度的建立,把评价的权利归还学校,学校成为评价学生的主体。这样使外部评价和校本评价相互促进,共同促进学生的发展。此外,在评价方式上,转变以往的量化评价为主的形式,逐渐走向质化评价。在对学生评价的过程中,把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和学生成长过程的表现性评价相结合,发挥评价的功能。
??(五)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学校课程,为学生有效选择课程提供保障
??赋权承责是学校教育发展的一种趋势。在课程发展中,学校是课程改革的主体和前沿。但在传统集权制的课程管理体制下,学校成为行政机关制订的课程的被动执行者,学校作为课程的主体地位被忽视了。这种集权制管理造成的后果是,学校成为一种统一的模式,丧失自己发展的特色,同时造成学校在课程改革中总是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不利于课程变革和实施。新课程改革倡导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自主权,把课程改革和发展的权利归还学校,在归还权利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学校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承担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责任。学校的自主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国家课程进行合理地调整,保证课程实施的质量;一是自己挖掘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发挥学校的特色,保证学生的发展。
本文标题:我国高中课程改革的问题和目标(3)
手机页面:http://m.dljs.net/dljx/kegai/13409.html
本文地址:http://www.dljs.net/dljx/kegai/13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