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点,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供给。为满足新址城市建设的需求,年内完成新址及周边地区8000亩土地收储工作。国土部门要在保持土地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力争在春耕前完成土地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保障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民生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业项目用地,保障交通、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同时,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管理和处置工作,积极盘活空闲土地;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加强已征用土地的管理。已征用土地要面积清楚、界限清楚、位置清楚,并且上图,不能因为管理跟不上,与群众发性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对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要无偿收回;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宅基地管理,为城乡统筹发展拓宽用地指标来源。
二是强化治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原则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确保全旗耕地面积不减少,并通过农田和村庄整治以及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措施,增加耕地数量。
三是加强管理,确保矿业资源合理开发。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业开发,加大地质环境保护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勘查项目,加大在我旗境内勘查的投入,尽快摸清资源家底;在巩固已有探矿成果的基础上,整合各类矿山,积极推进铁、铜、铅、锌等重要矿产资源向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建设转变,突出抓好优势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严格监管,遏制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土地的批、供、用、补、查监管平台,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在土地方面,重点查处非法转让土地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以及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严重侵犯农牧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在矿产资源方面,重点查处无证开采、圈而不探、以采代探、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
五、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能力
促进农牧民向城镇转移就业,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年内力争完成2万人次转移工作,其中盟外输出1.5万人次,盟内转移0.5万人次,建立200人以上劳务输出基地5个。
一是以强化技能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建立健全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中介组织为纽带以及各类培训机构为基础的培训体系。争取通过“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等培训机构对农牧民实施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逐步由体力劳动输出向脑力劳动输出转变。
二是以品牌效应为突破,强化劳动力转移水平。品牌是地区发展的窗口,我们要积极挖掘自身发展的优势,结合我旗实际,积极打造“前旗建筑工”、“前旗缝纫工”、“前旗家政服务员”等劳务品牌,用品牌推动就业。
三是以返乡创业为载体,实现劳动力转移良性循环。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充分利用在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经验和技术,积极创办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等形式多样的企业,逐步形成“劳务输出—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路子,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
同志们,全旗城乡统筹发展任务已经明确,各有关地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特别是地区党政主要领导、部门“一把手”要做到心中有数,应该抓什么,应该做什么,抓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都要明确,责任到人。
最后,让我们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得力的举措,顽强拼搏,埋头苦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保质完成,推动全旗经济建设取得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