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县城乡建委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安全操作规程。要重点对施工、监理、业主单位责任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井口、洞口、基坑边缘等部位现场防护的情况,企业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以及焊工、吊塔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规范和标准、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坚决停工整顿;要严格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投标、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好“包工头”、劳务公司、农民工等三个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目前,县城一环街道两旁的房屋正在进行大规模的风貌改造,特别要加强对脚手架、安全防护网、焊接等方面的监管,必须深刻吸取上海“11.15”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
(四)扎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工作和事故防控。进入冬季,电煤需求量大,煤矿企业容易出现“三超”现象,非法生产也会抬头,潜伏着不少事故隐患。县经信委、安监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严控煤矿重大事故发生。一是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二是加强顶板管理,防止顶板事故发生。三是强化探水防水措施,确保水患有效治理。四是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强化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严防井下、地面各生产系统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井下煤层自燃和机电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五是狠抓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各煤矿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井下带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煤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章指挥、按章作业,严肃查处“三违”现象。
(五)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县国土房管局继续规范非煤矿开采秩序,严禁非法开采,私挖滥采行为。县安监局要对合法矿井规范井下作业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安全评价,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强化非煤矿瓦斯监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坚决予以关停和限期整改。重点落实好防火、防风、防冻、防滑及防中毒等安全措施。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场所的巡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六)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动态监管,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其安全状况、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等有关信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隐患或需要整改的事项实施跟踪督查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民爆物品流失,严防各类爆炸、泄露事故发生。县安监局要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门店和摊点,铲除非法偷运和储存窝点。对非法经营(批发、零售)、储存、运输的无准销标识的烟花爆竹产品一律没收,并按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七)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元旦、春节、寒假将至,县公安局、县教委要加强学生各种出行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活动要有教师带队,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进行路线、交通工具、器材设备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以培养防火灾、自救、互救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避险、救生和报警的方法;中小学要制定上下楼的专项制度,学生集中上下楼时,要有专人现场监护,严防拥挤踩踏事故;有寄宿的学校要做好学生集体宿舍的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寒假前要组织一次防火演练,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八)狠抓重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各乡镇(街道)、县属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四大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大宣教行动。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制作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国发23号和渝府发93号文件精神的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抓好自查、乡镇(街道)的普查、县政府全面的抽查,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下大力气抓好隐患整改。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企业要对隐患全面整改落实。监管部门要检查督办到位,对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隐患,要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不留后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必须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和关停。四是监管部门要各施其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五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各种基础信息的上报、收集、汇总、统计、归档,建立和逐步健全各种隐患、危险源以及各种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努力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水平。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全力打好后一个多月安全生产攻坚战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同时,要强化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
二是要在元旦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尤其是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加强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和单位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安委办将组成检查组,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巡回督查检查,对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酿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