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履行职能,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能,强化措施,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1、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各级教育管理干部要树立“廉洁是大智慧”的理念,自觉做到为民服务。一要党风、政风、行风“三风”齐抓,不断寻找有效载体,把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和政务校务公开结合起来,和机关效能和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放大综合效应。二要教育、监督、惩处三力齐发。继续坚持抓监督不松劲,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继续坚持抓惩处不放松,在挖掘案源和查处案件上下功夫,从严惩治,减少腐败现象和损害教育系统行风现象的发生,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2、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要事先集体决策,而后报告,扩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实行教育管理干部述职述廉述效制度,不断健全述职述廉述效的方式和方法,接受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监督。三是实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把廉政谈话制度和干部日常管理相结合,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3、拓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领域。切实加强“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紧紧围绕责任分解、目标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完善推进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对因不负责任、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扩大对教育管理干部的监督范围,把范围延伸到八小时之外,掌握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严肃查处长期游离于管理之外、参与赌博、不上班、不作为、不廉洁以及有意扰乱工作秩序、蓄意造谣生非、挑拨离间影响团结等行为,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
同志们,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教育全局,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完善的机制,开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为推进全县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