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服务承诺制活动实施方案(2)
时间:2014-02-05 12:10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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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履诺(XX年12月26日—2012年11月30日)。党员要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地履行承诺,按照承诺的时间、内容要求严格兑现,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在履行承诺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支部要切实帮助解决,为党员兑现承诺创造条件。
6、定期评诺(XX年12月30日前)。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承诺工作例会,对全局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所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并造册登记。12月份,采取党员评、群众评、组织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委党员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实行考评,并公开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作为个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对承诺事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需说明情况可延至下一年度;对因客观原因没能兑现的承诺,要向群众解释原因,得到群众谅解。党支部对本单位开展党员承诺制活动情况要进行总结,对履行承诺好的党员进行表彰,对无故不履行承诺的党员进行通报批评。
六、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农业局“党员服务承诺制”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邹献明;副组长:吴翀;成员:毛朝辉、熊浩炜、甘永年、晏文武、易勇波、胡小燕、曾祥文、陶清松、于凯然。
2、落实工作责任。要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设立党员服务承诺制工作监督电话和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
3、加强教育培训。要着眼于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行承诺能力,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委党员素质,为开展公开承诺制度创造条件。
4、营造活动氛围。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推行党员服务承诺制的目的意义,报道活动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事迹,广泛调动全委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真正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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