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局在市综治办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平台,紧紧围绕“三保一弘扬”和2012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价格工作职能,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切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综治工作任务,优化了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提升了价格及收费服务水平。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是做好综治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前提。为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的加强,为做好我局的综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根据2012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结合价格工作职能,我局明确了全年综治工作目标——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干部职工无上访、无斗殴、无赌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车辆、大院安全等管理,不发生不安全事故;发挥好职能作用,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并将上述综治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科室,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实行了综治工作责任制,局长为我局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局长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一级抓一级,以及向一级负责,做到综治工作领导抓,具体工作常年有人管。
三、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治安防范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市物价局勤政廉洁制度》、《市物价局首问负责制度》、《市物价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市物价局责任追究制度》、《市物价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夯实了综治内部管理基础;同时,强化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强督促检查,做到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了对全局干部职工综合治理教育,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综治意识,提高了做好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了3月21日在古楼广场举行的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为主题的中心城区和谐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以办公会、全局干部大会等形式,进行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在内的普法宣传与法制教育。
三是强化基础建设。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加大了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平台建设,实行了24小时受理制和专人接听制,实现了群众价格及收费举报投诉网上直联直通、快速办理目标。针对办公大院及干部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9月期间,我局投入3万多元,安装了电子报警装置或摄像监控装置。
四、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稳定
围绕民生价格权益,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多管齐下,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促进了社会稳定。
第一,强化价格监测,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完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健全价格监测网络的总体要求,加强了价格监测网络的建设,到10月底,全市建有包括10个国家级价格监测点、10个省级价格监测点在内的价格监测点102个;加强了商品特别是“菜篮子”、“米袋子”、“油罐子”和“火炉子”等456个群众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价格监测;在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预测市场价格运行规律和态势,并及时向各级党政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价格决策数据45160条。
第二,严格价费审批,科学调定价费。一是严守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及收费管理权限调整和制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不揽权不越权,没有法定依据和依据不充分的坚决不批。二是严守听证规定。凡是调定列入国家价格听证办法的价格和标准,都严格履行价格听证程序,未履行听证程序的价格和标准一律不批。三是科学调定价费。充分采纳社会各界调定价格和标准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参照毗邻地区价格和标准,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状况,科学调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并把握好调价措施的出台时机。到10底,全市在召开价格听证会8次的基础上,调定城镇供水供气、民用液化气、景区门票、殡葬服务收费和物业管理服务等价格及标准29个次,社会反映良好。
第三,强化基金征管,增强调控能力。规范征收行为,按规定力争及时足额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价格能力;在调研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启用基金合理化建议,当好政府使用基金的参谋。仅市本级1-10就征收基金722万元;为加速中心城区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有效地提供农副产品,满足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适时启用基金505万元,用于中心城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了基金作用。
五、严格价费管理,优化价费服务
规范行政审批,提速行政效能。一是进厅办理行政事项。商品价格及服务价格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收费年度审验、价格认证等价格行政办理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二是缩短事项办理时限。对现行价格和收费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行政审批时间在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的目标任务,对承诺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调整缩短,如,收费许可证核发、换证由法定和现行的7天缩减为2天,价格认证办理由法定和现行的15天缩短为10天,所有价格行政办理事项重新承诺的办理时限整体上比现行办理时限缩短了40.68%。三是优化价费行政办理。实行价格及收费行政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公开办事程序规范,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各县市区物价局也按照当地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政审批,提高了价格行政效能。
强化价费监管,规范价格行为。一是开展收费审验。从3月上旬开始到6月底,历时3个月,全市开展对所有897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上年度收费行为的审验,审验收费总额153482.81万元,发现违规收费立即纠正,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价费、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专项检查。如,从3月中旬开始的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市共组织25个检查组,对包括工商、质监、公安、交警等在内的120多个涉农收费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324.00万余元。三是开展市场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猪肉、食用油、交通运输、旅游景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据统计,1-10月,全市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3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680.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