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几年来同志们的探索和实践,我省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主要体现在“四个坚持、一个规范”:
一是坚持民办学校党建与公办学校同频共振。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标准,强化责任,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党建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监督,并建立了公办校与民办校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以党建成效来保证民办学校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的正确性。实践证明,各级领导的重视,是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
二是坚持高标准选派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选派优秀干部到民办学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是我省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重大举措。民办学校党委书记派去之后,构建了组织系统,发展了组织力量,开展了活动,发挥了作用。今年初,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政府督导专员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把选派制度向高中学校延伸。实践证明,选派优秀干部担任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民办学校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民办学校改革发展稳定。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民办学校党组织切实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科学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职责,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协调和维护各方利益,发动全体党员,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干事创业,努力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实践证明,民办学校党组织只有始终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抓党建,才能真正成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核心。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省委教育工委制定了《关于加强高等院校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的意见》、《福建省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福建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等文件,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相应制定和完善了规范本地区民办学校的规章制度。实践证明,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是不断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工作原则和有效方法。
五是规范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省委教育工委建立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和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党组织与学校董事会及校(院)级领导班子的关系,确保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能够直接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使党组织的主张在学校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实践证明,只有适应体制抓党建,才能不断增强党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努力探索并形成富有民办特色的党建工作运行规则和长效机制。
这些经验既反映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内在规律,体现了时代发展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我省广大民办学校党务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从工作一线总结的鲜活经验,应该长期坚持,并在新的创新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二、客观分析不足,切实增强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主动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仍显薄弱,还有许多不足和需要加强的地方,仍需要不断地努力探索。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层面上看,这仍然是个薄弱点。这几年各级党委把许多精力放在抓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对民办中小学校的党建工作投入明显不够。一些民办中小学党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覆盖,党的组织建设还不健全,党的队伍还比较弱。个别学校党组织比较软弱涣散,党组织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方面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前一段以来,中小学发生了一些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看与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有很大的关系。希望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下一步要加大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力度,特别是要指导县市区委教育工委主动作为,采取措施,抓紧落实。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要抓组建、对已设立党组织的要抓规范、对比较规范的要抓创新、对软弱涣散的要抓整顿。今年年初,省委教育工委印发了《福建省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政府督导专员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各地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做一个全面的检查督促,对工作懈怠、进展缓慢的要加强督促指导。省委教育工委将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