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组织领导机制
(十八)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和完善有利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的机制和工作方法。力争在人员配备、办公设备、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不断完善上下联动、运转协调、规范高效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十九)履行职责,推进工作。要高度重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根据省、市、县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加强沟通和交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工作亮点及特色工作信息,动态类信息随时报送。
(二十)善于总结,全面提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积极探索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要及时总结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善于总结提炼工作成果,力争在中、省、市和县级媒体及内部刊物推广介绍,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水平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