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
31.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委派工作,力争对年新建重点项目和未完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会计委派。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加强会计人员职业操守教育和代理记帐中介机构的监管。
(六)勇于创新,继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
32.继续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33.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选择10个单位进行试点,清理撤并各单位银行账户,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34.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口径,逐步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真正实现部门预算全覆盖。继续推进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津补贴改革。
35.继续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
36.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管理规则》、《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使用规则》以及《询价采购管理规则》。推广定点采购类别,对政务会议实行定点采购试点,对财政政策性直补项目服务代理机构进行采购试点,探索重大公益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管理办法,引入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机制,提高采购项目信息上网公示率。将采购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37.进一步完善镇乡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落实区与镇乡街道在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支出责任,推行编制内“增人增支,减人减支”办法,相应支出按财政体制人均支出基数通过结算方式调整。进一步完善镇乡财政收入考核办法,引导镇乡街道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培植税源、协税护税。全面推行乡镇级部门综合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区对镇乡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困难镇乡的支持力度,确保区对镇乡街道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总额超过3500万元,促进镇乡街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乡财乡用区监管”改革。加强对镇乡街道财政财务工作的指导、服务工作。
38.深入开展财政信息调研。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编报财政信息。规范财政新闻发布,有效加强财政宣传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39.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强化纪律约束,继续执行“三讲三严禁”。
40.深化“公道正派为人、公平公正做事”的理念。继续以“代表公共利益,建设公共财政”的核心价值观教育、规范和评判干部职工行为。
4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学习、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打造既有理想追求又有职业操守的财政干部队伍。
42.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主动服务、一线服务、微笑服务。强化对企业、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和三个开发区的全方位财政财务服务。
43.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建机关党建先进集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不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环境。健全内部控制约束机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
44.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坚持领导接待制度和干部下访制度,做好群体性集访的预防、接待和处置工作。
45.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职工文体娱乐活动。推进财政文化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反毒、爱国卫生、移民帮促、语言文字等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