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突击性强,责任重大。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干部、党员、团员为骨干,充分发动群众,组建群众性的抗洪抢险队伍。各单位组织的防汛抢险队伍要逐一落实到人,在“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实战模拟演练,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10分钟内赶到现场。保证在紧要关头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同时还要建立必要的抗洪抢险后备队。
(四)明确防汛重点区域和防守重点,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确保城区安全度汛(防汛重点区域和任务分工见附件)。
四、有关措施和要求
为把城市防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防汛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防汛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依法防汛。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防汛工作当做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到位,投入到位,切实做好管辖区域内的防汛工作,在汛期到来之际,亲临一线指挥,确保安全度汛,把超标准洪水造成的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自的防汛工作职责和防汛目标任务,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制订工作方案。要对防汛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防汛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防汛责任追究制。
(三)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城市防汛工作的宣传和动员,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防汛意识。做到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宁信其大,不信其小,宁信其早,不信其晚,一旦发生汛情,积极履行防汛义务。
(四)要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安排,保证汛期24小时不失控。各单位在汛期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按时收看收听天气预报,收发好传真,做好记录,以保证实施有效的指挥调度。
(五)严格汛情上报制度。任何单位如果发现险情都要立即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要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区防汛办公室。
(六)加强监督,严明防汛工作纪律。汛期当中,各单位要对上级的防汛指挥调度无条件立即执行。要严明纪律,严格制度,加强监督,加强检查。凡制度不健全,或工作人员中有消极懈怠、玩忽职守、擅离岗位或不听从统一调度造成损失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