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当热带气旋发展到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及台风阶段时,它具有强大的破坏力。首先在海洋上,狂风、暴雨和巨浪,常常造成海轮和渔轮等船舶翻沉;当其靠近大陆或登陆时,其狂风、暴雨和风暴潮交加,常常使港湾中船舶翻沉、毁损,同时毁坏海堤、房屋、道路、桥梁、电线杆及农田等,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我国是世界上热带气旋灾害损失比较严重的几个少数国家之一。表4—4是1982—1994年影响我国的热带气旋造成的主要损失情况。从表4—4中可以看出,近13年来,平均每年我国热带气旋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达477人,船舶毁损2504艘,房屋倒塌26.94万间,直接经济损失79亿元(这些还未包括台湾省的损失),其经济损失约占全国自然灾害损失的10%左右,有的年份可达15%左右。若要考虑热带气旋深入内陆形成和引发的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其损失值可占全国自然灾害损失的15%—20%或以上。
其次,从下图4—3中也可看出,近10年来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其灾害损失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热带气旋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明显增大,平均每次影响我国的热带气旋造成的灾害损失达14亿元以上,其中1994年达到21.54亿元。
再次,热带气旋灾害的空间分布特点是沿海重,内陆轻;南方重,北方轻。图4—4是1950—1990年热带气旋影响我国时发生8级或8级以上大风的频次分布图。热带气旋登陆时,在沿海地区一般风灾、洪涝灾和潮灾相伴而致,随着地势的增加潮灾减弱、消失,而狂风、暴雨交加;再随着热带风暴和台风的迅速减弱,大风范围迅速缩小,风力减弱,但是一般降水持续时间较长,范围较广,常常形成一些洪涝灾害。因此,热带气旋大风频次的分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热带气旋的危害情况。从图4—4中可以看出,8级或8级以上大风的频次,在沿海,特别是近海岛屿区明显高于陆地,而且随着向内陆的移动其频次迅速减少。其次,华南和东南沿海地区的频次大大高于杭州湾以北沿海地区,一般平均每年各县(市)发生一次轻重程度不同的热带气旋灾害。据统计,广东和海南东部沿海发生风力≥11级的较重灾害的频次,约占50%左右。另外,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和台风登陆各省的情况来看,浙江、台湾东部、海南东北部等沿海遭受台风灾害的次数,约占登陆该省总数的1/3或以上,就是说,一般这些地区发生重灾的频次较多。
本文标题:我国热带气旋造成的损失-热带气旋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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