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河防洪工程建设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提出的改造生存环境的要求。原始社会,采集、渔猎为主要经济部门,人们居住在丘陵高地(“择丘陵而处之”),没有建设大规模防洪工程的需要。大约在五千年前,我国古代社会已进入原始公社末期,农业已开始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部门。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的方便,以民族为单位,集体居住在河流湖泊旁边。濒水居住固然有很大方便,但在洪水季节,就难免受洪水的威胁。为了生产和生活的稳定,防洪工程建设应运而生。
最初的防洪工程大约是修筑一些简易的堤埂,把居住区和附近的耕地保护起来。据说居住在今河南省辉县一带的共工氏防洪的方法就是“壅防百川,堕高埋卑”,就是搬运高处的土石在离河一定距离的低处筑堤。这些堤埂可以抵挡一般的洪水,大洪水时则需要上山躲避一时。
当社会进入原始公社末期,农业发展到锄耕阶段,人们的生产生活必然进一步向平原扩展,依靠堤埂来保护大范围的农业区显然存在困难,洪水威胁再次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相传尧舜时代发生了一场特大洪水,于是引发了著名的大禹治水。古史记载中,禹采用的治水方略主要是“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距是到的意思。也就是说,疏通骨干河道,导引洪水入海,疏浚支流小河,将地面渍涝迅速排入大河。由于采用了适合当时生产力水平的方法,大禹治水收到良好的效果,“水由地中行……然后人得平上而居之。”禹采用的疏导的方法比共工氏的办法前进了一步,从单纯防御到积极治河,反映了先民们开发和改造生存环境斗争的胜利。但是,社会进一步发展,疏导治河的方法又不能适应生产的需要,限制河流洪水的堤防应运而生。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有较大发展,河流下游平原得到普遍开发,大城市相继兴建。人们再不能让洪水像以往一样四处漫流,与水争地势不可免。大江大河上最早兴建堤防的是在黄河下游,当年沿河两岸的齐、赵、魏三国为保护自己的领地,相继修筑黄河大堤。堤防的兴建可以显著增大河床容纳洪水的能力,改变河道输水特性,进而起到控制洪水的作用,防洪更加主动了。
像任何事物都有自己正反两方面一样,堤防既是治河工程历史的进步,但也存在与之俱来的缺点。它既然被用来拦挡洪水,大水期间水位高于两岸,因此,堤防一旦出险危险更大。“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尤其是对于堆积强烈的河流,像黄河下游那样,由于河床不断淤积,河水往往高于两岸地面,河水侧渗补给地下水,抬高地下水位,造成两岸的盐碱化,“水行地上,凑润上彻,民则病湿气,木皆立枯,卤不生谷。”恶化了人们的生存环境。堤防治水,所暴露出来的缺点,促使人们去寻求新的治河方略。但两千多年来的治河实践也证明了,堤防是防洪减灾的重要手段,并且直到今天仍是治河防洪的主要方略。
本文标题:防洪工程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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