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地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
文化地理学研究的文化现象涉及的领城十分广泛。传统的文化地理学以分别研究个别文化要素为特征,因而形成了诸如民族地理学、语言地理学、宗教地理学等分支学科;现代文化地理学则主要研究文化景观、文化源地、文化传播与扩散及文化区等重大课题。
(一)文化景观
景观一词来自德文Landschaft,本有景物、景色之意。地理学对文化景观的研究可追溯到德国著名学者F·拉采尔,是他首次对文化景观的概念进行了系统说明。
“文化景观”这一术语在地理界得以广泛使用,始于本世纪20年代,这与美国地理学家O·苏尔(Oscar Sauer, 1889—1975)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苏尔在《景观的形态》一文中,继承了施吕特尔和帕萨格的思想,主张用实际观察地面景观来研究地理特征。苏尔在1927年发表的《文化地理的新近发展》一文中,把文化景观定义为“附加在自然景观上的人类活动形态”。迄今为止,这一定义仍然同苏尔的名字联系在一起。我国人文地理学家李旭旦教授曾定义文化景观是“地球表面文化现象的复合体,它反映一个地区的地理特征”。①
研究文化景观不仅要对文化景观的起源及其演变过程进行全面分析,而且应对景观的构成、形态、特征进行探讨,甚至连如何引导未来文化景观的变迁也在探索的视野之内。目前,国外学者对文化景观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聚落的格局、土地划分的格局以及建筑三个方面。
由于文化景观是地球表面各种文化现象所构成的复合体,其构成非常繁杂。它既包括赖以存在的自然基础,又包含景观构成的主体——人文因素;既有各种有形的人文因素,又隐含着许多无形的非物质人文因素。然而,在文化景观统一体中,各类构成因子并非各自孤立,杂乱无章,而是有着明确分工,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起着各不相同的作用,并共同构成完整统一的景观综合体。例如,对构成文化景观的物质因素和非物质因素分别进行研究各有共特殊的意义和效用。对文化景观中物质要素进行探讨的目的在于景观之外观,即“景”,而探究文化景观中的非物质要素则能深入景观内部揭示“景”中之“意”,“景”中之“情”,并与具体景物交相呼应,使文化景观研究“虚实相生”、“情景交融”。所以,我们必须树立这样的观点:文化景观并非独立的文化景物,文化景物仅是文化景观的躯干,文化景观中的非物质因素才是其“血”、“肉”,只有将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描绘出景观中景物的真实情感。
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同时,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文化景观。所以,研究文化景观的现实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文化景观是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基础上的人类活动的产物,从中可以体现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状况,体现出各地区人类经济文化活动所取得的成就和达到的水平,同时也会非常直观地反映出本区域经济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不协调性。第二,可从较高层次对区域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等)的开发提出多目标和综合利用的方案,避免出现顾此失彼,抓一头丢其它的现象。第三,通过对不同文化景观的构成、特征、发展演化机制等进行系统研究,可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同景观地域的发展服务。第四,文化景观的研究可为国土整治、环境保护及其它应用研究工作提供理论依据。第五,部分文化景观本身还具有重要的美学和审美价值,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从旅游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可达到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
本文标题:文化地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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