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仅是中国墓葬文化的悲哀,也是中国古墓文化的一大损失。
一、中国古墓葬的文化现象与实质
中国墓葬,是伴随华夏文明诞生而同步发展的。从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洞的下室葬地,到新石器时代仰韶聚落遗址四周壕沟的南北两处的公共墓地;从氏族公社母系、父系社会葬式的嬗变,到被称之为“东方文明曙光”的红山文化遗存,大规模制度严明的石冢出现,华夏远古的先民们在创造华夏文明的同时,也在谱写着中国墓葬文化史。
中国墓葬的起源与发展,是随着当时人们对生命终结思维方式变化而变化的。许多人认为:最初的墓葬,是出于先民们的灵魂不死观念而产生。其实,远古的先民们,其思辨能力有一个缓慢的提高过程。《孟子·滕文公上》认为:“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归反虆(盛土器)梩(铲土器)而掩之。”先民们在劳动中建立起原始的亲谊后,当亲人突然死去,受情感的驱使,不忍亲人暴尸荒野,而将亲人虆梩埋之,继而置亲人尸骨于一洞室,可能更接近远古葬地的原始状态。这是伦理观念进步的表现,也是原始宗教的开端。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北京周口店山顶洞内的下室葬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上室为居住地,下室则为葬地。新石器时代大量的儿童瓮棺葬出现在居室附近,也深刻地反映了人类原始的一种爱心的痕迹。即便是被尊奉为“圣人”的孔子,在找到父亲的墓地后,又迁来母亲的遗骨与之合葬。孔子不由地感叹道:“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礼记·檀弓上》)这位崇尚古制的先贤,为了亲情,便于岁时可上坟祭祀,“于是封之,崇四尺”,破了“墓而不坟”的古制。南宋理学家张栻说:“周盛时固亦有祭于其墓者,虽非制礼之本经,而出于人情之所不忍,而其义理不至于甚害,则先王亦从而许之。”[1]祭告亡者于墓,还是为了亲情、合义理。墓葬的源头出于人的亲情,这也是从“猿人”进化到“新人”的必然。
正因为亲情是人类墓葬起源的原始动力,人才会将亲人的尸骨葬在居室及附近,以便朝夕相伴。由此,活着的人极易产生幻觉与梦想,如同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2]灵魂不死观念的产生,极大的满足了先民们的思亲之情,同时也给墓葬注入了文化的新内容。美国学者刘易斯·芒福德认为:“一个墓穴,或以石冢为标记的坟丘,或是一处集体安葬的古冢,这些东西便成为地面上显而易见的人工目标,活着的人会时常回到这些安葬地点来,表达对祖先的怀念,或是抚慰他们的灵魂。”[3]同时,也表明了那时先民的思辨能力,向文明又迈进了一大步。当然,从单纯的思亲之情,到灵魂不死观念上的转变,有一个相当长的互容阶段。
本文标题:我国墓葬文化刍议--从我国墓葬的现状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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