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产物,居民聚居的中心,多选址于自然条件优越、地理位置适宜,经济文化发达、交通便利、气候宜人、易于防守之处。这些城镇的演变,文物古迹,风貌和民俗等,都是历史的缩影和国家的橱窗,是极为重要的旅游资源。
(一)古都
古都曾是君主统治的中心,除帝王贵戚,达官巨富聚集于此外,还集中了全国人物之精华。我国古都城很多,但均因年代久远,多已毁坏,或被湮埋于地下,或被洪水所毁,能保留下来的古都城建筑已为数不多。安阳、西安、洛阳、开封、杭州、南京和北京因建都朝代多,时间长,建筑宏伟,被称为我国历史上的七大古都。
我国古都城建筑都有周密的整体规划和施工法度,其主要内容在春秋末期的《周礼·考工记》中有较系统论述,之后《木经》、《鲁班经》、《营建法式》等都有详细论述。按照要求所营建的城都,应是一个方正严整,左右对称,井然有序,棋盘式布局的城市。我国历代都城大致依上述要求兴建,尤以汉、唐的长安、明清之北京最为典型。当然,各个朝代也往往进行一些变革,特别是考虑到具体的地理条件,或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这种变通实属必要。
除七大古都外,我国还有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和1986年国务院公布了我国第一批、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共62个。它们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城镇风貌。它们中有的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的是近代中国革命运动的策源地,拥有大量的历史遗迹和革命文物。62个历史文物名城的基本情况见表4—2。1994年国务院公布了我国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共37个。它们分别是:河北的正定、邯郸、山西的新绛、代县、祁县,浙江的衢州、临海、福建的长汀,江西的赣州,山东省青岛、聊城、邹城、临淄,河南的安阳、郑州、浚县,湖北的随州、钟祥,湖南的岳阳,广东的肇庆、佛山、梅州,海康、广西的郴州。四川的乐山、都江堰、泸州,云南的建水、魏山,西藏的江孜,吉林的吉林市、集安,黑龙江的哈尔滨,陕西的咸阳、汉中,甘肃的天水,青海的同仁等。
表4—2 历史文化名城简表(第一批2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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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简表(第二批38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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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我国人文旅游资源-历史古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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