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于地理事物的感应程度(Perception)或对于其价值评定(value)的认识:这种划分有序性的依据,把地理事物本身的客观性加上了人的认知、感应、印记和评价。这是一种对于地理事物纯客观性的修正或畸变,也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认识地理事物的方式,从而为地理事物的发展、演进、定量、改造等拟定了一种具有人文规律的统一的标准和识别的依据,并且以这种方式排定或评判地理事物的优劣好坏。这当然是人地关系论在空间有序性方面的体现。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人为的干预,以及对地理事物客观性的畸变过程,随着时间的变迁、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类智能的发展、社会因素或政治因素的变化、风俗习惯的保持与改革等,均有相当密切的关系。伴随着这种状况,对于地理事物空间有序的认识也在时刻改变。可以设想,寓一种随时间变动的地理空间有序在地理学之中,无疑将更进一步加大其灵活性(flexble)和难度(difficul-ty)。然而,应用这种以人为中心的评定标准,去判定对某地理事物的亲疏与好恶程度,在某种范畴内则是一种不可代替的空间有序方式。例如,我们将要述及的自然改造理论以及地理质量评定问题,就不可能离开这类地理有序的认识方式。
如果将上述的基本叙述,归纳在一个图中并加以联系和示意时,就可参照图13-1所表达的内容。
图13-1地理空间有序的基本认识
为了更好地认识地理空间体系,并希望从中发掘出某种带有本质意义的地理学基础理论,我们就必须从地理事件的空间充填规则或地理个体的空间排布格局这一类最基础的研究入手,探讨它们所遵循的一般规则。作为理论地理学的研讨内容,我们期待着正是这种更普通、更综合的结果。
本文标题:空间结构体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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