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中心布局
1.商业中心的概念
商业中心,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组织商品流通的枢纽地带。按规模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担负一定区域的商业职能的中心城市,又可分全国性商业中心城市和地方性商业中心城市两种,它们大多分布于商品易于集散、位置优越的地点,其性质、功能、布局模式实质上是与贸易中心相一致的;另一类则指的是一个城市内部的商业活动集中地区,各种零售商业、批发商业、金融事业和各类服务性行业大量集中,形成城市内的商业中心。下面着重论述城市商业中心的布局问题。
对于商业中心概念,西方地理学者普遍把它理解为是由多种商店组成的综合体,一般都有经营各种商品的一个或几个大型商店,并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小型专业商店、综合服务场所和停车场等设施,其总面积要求能保证满足商品销售(营业面积)、商品储存(仓库堆栈面积)和顾客服务(包括休息、娱乐场所和停车场)等方面的需要,其总面积一般要求比营业面积大一倍。中国地理学者对商业中心的理解,则大多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组织商品流通的枢纽地带。对概念表述中“枢纽地带”的解释又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这“枢纽”乃指在一定地区范围内由众多数量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及其辅助设施有规律、按比例组合而成的有机综合体;有的认为商业中心既是商品生产中心,又是商品集散和消费中心;既是生产协作中心,又是技术交流与信息交流中心;也有的则认为从宏观上看,这个枢纽地带是担负一定区域商品流通职能的中心城市。看来,似以第一种解释较为确切。
2.现代城市不同环带的商业中心分布
无论是世界或是中国,近数十年来城市化步伐都呈现明显加快的趋势。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化高度发展,发展中国家也推进了城市扩展的速度。商业乃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在城市化加速发展情况下,怎样在复杂的城市地域结构中优化商业中心布局,就成为愈益紧迫的实践课题。
对于现代化城市地域结构的模式问题,早期曾有美国学者所提出的同心带模式、扇形模式(功能区模式)和多核模式;中期曾有日本学者提出的多中心模式,以及中国和前苏联所提出的分散集团模式;近期则普遍提倡一种多层向心环带模式。如果加以适当归纳,现代化城市地域结构所取模式基本上有三种,即:①向心集中型,是现今世界上许多中小城市所取模式,②离心分散型,矿业城市多以取此种模式为主;③向心分散型,则是当今大城市的规划大多趋向采取的一种模式。
向心性是由于城市中心区对周围地区的引力所致。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都呈现经济和人口的密度由城市中心向四周逐渐减低的趋势,即所谓距离衰减规律。由于这一规律的作用,城市形成发展的初期一般均呈团块状,中期呈现星罗状。后期则出现大量卫星城镇,形成城市体系。总的看来,现代大城市的地域结构一般都明显地呈现向心环带状,由城市中心向外依次是:①中央商业区(CBD);②中心外缘带;③中间带;④市区边缘带和⑤卫星城镇带。中央商业区乃是全市商业、服务业和金融中心,这里银行、大型商场、专业商店、高级宾馆、风味餐厅及各类文化娱乐场所高度集中,呈凝聚型分布态势。中心外缘带是中央商业区的支配、供应区,分布有较多的对外交通场站、批发业货栈和食品、服装厂等单位,由于这里原是居民聚居地区,故而仍广泛分布着一般商店和服务行业机构,但其分布大体均匀。中间带是主要的居民区,有众多居住小区和居住街,商业、服务网点均匀分布,以就近满足居民需要。市区边缘带是城市与郊区的结合部,交通比较便利,同卫星城镇和外地联系方便,应运而生的停车旅馆、贸易货栈、大型超级市场分布此带适宜地区。这里商业、服务设施的分布视交通道路和居住区的分布而定,有些条件适宜地段则有可能发展成为城市商业的次中心。卫星城镇带地域最为开阔,有大量工业、科教等单位穿插分布在广泛分布的农田村落之间,其商业、服务中心的分布一般属于随机型,但在个别小城镇或某个工业区内部,也呈现局部凝聚型分布格局。
不过,现代城市地域结构的环带状商业分布格局并非固定不变。本世纪60年代以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亦发生全球性变化,城市商业布局亦相应地出现新的变化。这具体表现在:①随着城市交通条件的显著变革与改善,许多发达国家在城市外围陆续修筑了不少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车速由每小时50公里提高到100公里以上;而市内因道路陈旧,交通阻塞,车速由每小时50公里减为25公里。这样,顾客到市区边缘带高速公路沿线的新商业中心购物反而省时方便。时间原则代替了空间原则,成了新的商业网布局的重要原则;②由于市中心区中产阶级以上家庭纷纷外迁到城郊新建住宅区,家庭人均收入较低的阶层聚居在市中心区内,这便出现了顾客购物潜力的离心倾向,一些交通方便、接近新居住区或卫星城镇的外围地区遂成为吸引顾客购物潜力的有利区位;③在新的商业网络设计中越来越重视消费者空间行为的研究,充分考虑到消费者对市场区位的反应和需求特点,以及消费者对市场的了解和购物心理,从而促使商业设施的内部构成产生巨大的变化,在新型商业中心区,将把大型商店、各类专营名牌商店、中档商店和廉价商店等多种类型的商业网点紧凑地组合在一起,以适应满足层次不同的消费者的购物心理。
3.商业中心的分类和等级体系
现代城市乃是由工业、商业、居住、科教文化、娱乐、金融、行政等功能区和市政公用设施网络结构组成的统一协调的整体。城市商业承担着商业从流通领域向消费领域最终转换的职能。这种转换职能则是由城市内部有结构的商业网点体系来体现的,而这一商业网点体系的核心部分即是分布在城市各处的各类商业中心。
按照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所提出的“中心地学说”思想,假设所研究的区域内人口密度作均匀分布;区内人口、居民购买力大体亦为均匀;向区域内任一方向的交通可达性相等,消费者购物活动遵循最短距离的原则,则区内任何一个商店或服务企业,任何一个商业中心,所拥有的理想的销售和服务范围——市场区当是圆形。但实际上因为一个地区往往具有几个商业中心,一个居民区也会有多家商店,如每个商业中心,每家商店的市场区都是圆形,彼此相切而不重迭,则圆与圆之间必将留有空档,居住在这空档区的居民势必购物不便。若要不留空档,圆与圆之间必须重迭,把重选区交点连成线,便形成一个圆内接多边形。考虑到市场区的形状一要符合使市场覆盖面积尽量增大的要求;二要符合使各个市场区之间不留空档的要求;圆形及正八边形覆盖面积固然最大,但整个地域必然要留下空档;正方形及等边三角形则包揽的地域又太小,只有六边形既符合覆盖面积尽量大、又不留空档的要求,故是市场区最佳形状可供作首选。克氏中心地学说理论所以要以六边形市场作为商业活动地域细胞,原因主要即此。不过,由于各地客观形成、存在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往往呈现出某些不均匀性,从而导致产生一些变异,六边形图形的市场区往往演变为异形六边形,但这仍然符合商业活动地域细胞的基本分布规律。
实际情况便是如此,每个中心地皆有其一定功能,为居民提供尽可能方便的服务。任何一种商业服务都要求赢得一定的利润,中心地提供的服务项目和种类就必然要求同它所在的那个地区的居民人口数相适应,这就决定了中心地的规模和它在地域空间上的服务范围。居民的消费需要是多种多样的,除经常需要的副食品、食品和日用百货商品外,还需要一些较耐用、昂贵,而又不必经常补充的自行车、电视机、洗衣机等商品,为了选购此类满意商店,消费者往往宁愿前往较远的商业中心或网点去。于是,根据居民消费对各种服务要求的经常性,为满足居民消费的多层次需要,中心地便可以也有必要成为一系列等级,从数量多、分布广、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要为主要目的的小型商业中心地,到各个更高一级(能提供中、高档商品)的商业中心地,便组成为一个逐级排列的商业服务中心体系。各级中心地的服务等级高低和服务区域范围大小,决定着它们空间分布的趋势。
上述商业中心区等级体系的分类和排列。一般要受到市场最优、交通最优和行政最优等原则的制约和影响。所谓市场最优原则,就是从商品和服务供应范围最大的角度出发,一个上级中心地的商业服务点,不仅吸引本中心地的商业服务活动,而且还支配相邻6个下级中心地的商业服务活动。但是以亚中心支配次中心为例,在6个次中心中,只能支配其1/3,这是因为每个次中心地同时还要被另外两个亚中心地的吸引;这样,主中心所支配的次中心就是2+1=3个,称为K值。这种以市场最优原则拟出的中心地序列,称为K= 3系统,乃是克氏市场区位论的核心(K= 3模式)。K= 3系统一般适用于经济发达、交通方便地区(或城市内部)。
交通最优原则,指的是在新开发地区或交通线对经济发达起着重要作用的地区,由于各个商业中心地之间凭借重要交通线相连,次中心处于主、亚中心的联结线上,这时,主中心的商业服务范围除包括本身的六边形地域外,还包括每一个亚中心吸引地区的1/2的商业服务活动。这样的次中心共有 6个,其1/2即为3个,加上主中心,一共是 4个,即 K= 4系统。大凡在城市市区扩展的初期,商业、服务单位易于沿主干道分布,商店象行道树似地建立在主干道两侧,遂出现连续的商业街。这一般不利于居住在干道之间空档地段的居民方便购物。因为消费者上商业街购物经常需要横穿马路,对干道交通形成干扰。因如,当市区范围趋于相定稳定时,城市商业服务业企业网点的分布,仍将由K= 4系统进化到K= 3系统(K=4模式)。
图6-15商业中心地市场网络模式
行政最优原则,是指为行政管理方便而形成的商业中心地分布、排列模式,即一个主中心地能控制周围6个亚中心地,每个亚中心地又可控制6个次中心,即K= 7系统。当交通条件改善和商品经济获得发展之后,此模式也将向K= 3系统、K= 4系统转化(K= 7系统)。
本文标题:商业布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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