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农耕地占全省的45.3%,因此种植业在全省有重要地位。在陕西黄土高
原农、林、牧三业用地中,农耕地比重居首位,为28.0%,说明农业在陕西黄土高原也据有重要的地
位。 但耕地以坡耕旱地为主,耕地中坡度在10°以下的仅占全省的37.57%,而坡度在10~25°和大于
25°的分别占全省的64.76%和47.54%。有效灌溉面积只占全省总有效灌溉面积的9.29%。 第二,全区
林业用地为3664.6万亩,占全省的31.64%,然而,其中有林地面积仅2041.4万亩,只占全省的25.92%,
森林覆盖率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7.6%。而且有林地均为次生林,林业用地的生产效率不高,林木蓄积
量只占全省总蓄积量的18.66%。反映出林业生产的潜力很大,若全部宜林土地都成林,按目前单位面
积的平均蓄积量计算,则陕西黄土高原的林木蓄积量可望占到全省的34%左右。第三,全区牧业用地
占本区总土地面积的27.5%,占全省牧业用地的47.1%,但缺乏大面积连片的天然草场和以畜牧业为
主的天然牧区,因此,草场利用效率也不高,产草量和载畜量分别只占全省的31.6%和36.1%。但随
着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 若能使该区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和坡度在10~25°之间的,约占其总面积
30%的宜牧耕地全部退耕还牧,陕西黄土高原牧业用地在全省的比重将会提高到61%,因此,牧业用
地潜力也很大,现在和将来,陕西黄土高原作为陕西省牧业生产基地的地位不会改变。第四,农、林、
牧土地利用地区之间差别大。各地区总土地面积中,耕地比重咸阳北五县为42.86%,铜川市为29.9%,
延安地区为25.2%,榆林地区为28.63%,因此,耕地在南部地区分布得最为集中。而林地在总土地面
积中的比重上述地区依次为25.59%、32.29%、36.52%和19.65%,因此,林业用地在中部偏南地区最
为集中。 草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比重,上述四个地区依次为17.42%、21.83%、27.94%和27.34%,各
地区草地占陕西黄土高原草地的比重以榆林地区最高,为49.2%,延安地区次之,为43.25%,所以牧
业用地在北部分布最广。
表11.6 陕西黄土高原与全省农林牧三业土地资源比较(万亩)
土 地 耕 地 有林地 草 场
总面积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陕西黄土高原 13399.0 3751.9 28.0 2041.4 15.2 3682.4 27.5
全 省 30857.7 8282.4 26.8 7874.4 25.5 7824.6 25.4
陕西黄上高原 43.3 45.3 25.9 47.1
占全省%
2.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
1985年陕西黄土高原地区和全省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农村社会总产值现状及比较情况如表11.7所示:
表11.7 1985年陕西黄土高原与内部各行政区及全省的农村社会总产值
总产值(亿元) 占所属地区比重(%)
地 区 农村全社会 农业 工业 建筑业 运输业 商业饮食业 农村全社会 农业 工业 建筑业 运输业 商业饮食业
咸阳北五县 3.3438 2.4932 0.3419 0.1721 0.0775 0.2611 100 74.56 10.32 5.14 2.32 7.78
铜 川 市 2.7847 1.2456 0.8098 0.5073 0.1036 0.1184 100 44.73 29.08 18.22 3.72 4.25
本文标题:第一节 黄土高原农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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