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质环境和地理环境这两个名词的历史来说,地理环境一词显然早于地质环境,这一概念大约早在19世纪后期已经出现了。当时,人们把它理解为人类周围的自然现象的总和,是由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地理环境两部分组成的。自然地理环境指的是岩石、土壤、水和大气、生物等等组成的自然界;人文地理环境是指人类社会、文化和生产活动的地域的组合,它包含着人口、民族、政治、社团、经济、交通、军事、社会行为等等组成的人文圈,可以看出,人文地理环境是在自然地理环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社会文化和生产活动的结果。总的来说,地理环境主要是指生物,特别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地壳表层。
地理环境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曾一度走向环境决定论的误区,为某些人所利用,并以此作为侵略有理的借口,掠夺和侵占弱小国家和民族。如果追寻这种环境决定论的根源,还可以发现,它的理论根据还来源于进化论的创始人达尔文(Charles Robet Darwin,1809—1882),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的形成,在理论上又受到地质学的先驱莱伊尔(Sir Charles lyell,1797—1875)的影响。因为达尔文在形成他的进化论的科学旅游中,是带着他的朋友莱伊尔的新著《地质学原理》(初版于1830年)。莱伊尔所提出的“均变论”给达尔文很大影响,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的重要观点就是“自然选择”。但他认为适用于这一规律的是不会主动采取行动为自己或群落增加食物数量的生物界,而不一定能适用于人类社会。但是,与他同时代的进化论者,英国哲学家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却把它应用到人类社会,并首先提出了“适者生存”的论点。他认为人类社会与生物有机体有极大的相似性。两者都有调节的系统(生物是中央神经系统,社会是政府系统);两者都有生产能量的系统(生物是消化系统,社会是经济系统);两者都有分配系统(生物是血管和动脉,社会是道路和电讯)。1882年,德国的人文地理学者拉采尔(Roagel,F.1844—1904),他在其1897年所著《政治地理学》中将斯宾塞的理论向谬误推进了一步,提出“国家是属于土地的有机体”,并论证一个国家必然和一些简单的有机体一样地生长和衰老、死亡,而不可能停止不前。当一个国家向别的国家侵占领土时,就是它内部生长力的反映,强大的国家为了生存,必须要有生长的空间。虽然拉采尔并没有支持过优等民族和劣等民族的思想,但是却为后来的一些地理学者提供了“生存空间”的概念,而这一概念又为本世纪30年代德、日等国的侵略政策和民族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拉采尔的《政治地理学》又得到他的学生、美国人森普尔(Ellen Chuschill Somple,1863—1932)等人的传播,使其在美、法等国的影响比他本人所在的德国更大。
环境地质学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才兴起的一门科学,它所研究的是人类活动和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地质环境的研究内容与地理环境不同的是它不包括人与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的研究内容为。
①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是指火山爆发、地震、山崩、泥石流、海岸线的变化、河湖坍岸等等。
②地球表面的化学元素的分布和迁移。这一现象对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有密切的关系,它们直接影响生物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也属于自然因素引起的环境问题。
③人为因素引起的环境问题。如现代化工业和农业的发展所导致的大量废弃物质——它们有固体的、液体的、气体的、放射性的等等,均会引起地质环境的污染与恶化。
④大型工程的建设和资源的开发所导致的地貌的改观、水系的变化、边岸的浸没,以及由水库储水引起的地震,河流堤坝的崩坍、决口等等所导致的灾害问题。
⑤城市化导致的人口高度集中。由此引发的能源资源大量消耗、水质恶化、地面沉降、海水倒灌等等地质环境问题。
这些问题,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一类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
在环境地质学中,称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为原生地质环境,或第一环境;称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为次生地质环境,或第二环境。这两种地质环境都与人类社会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它们既为人类社会提供生产、生活和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又可以给人类社会带来或大或小的各种地质灾害。人类社会就是在这两种环境的利与害的不断转化中逐渐发展的。
本文标题:地质环境与人类社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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