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地灾史料中的重大实例
(一)河湖的变迁
河湖的变迁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危害,虽然都造成水灾,但其情况各有特点。
1.河流变迁所造成的灾害
在我国,提到河害,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黄河。它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患实在太多了,所以有人称它为害河。虽然它也被中国人民称为母亲河,她的乳汁哺育了中华民族,但它的灾害史也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古代,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三千多年的灾害史料说明,黄河下游在此期间曾经决口1500余次,较大的改道有26次。
汉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夏五月,“河决濮阳瓠子,东注巨野,通于淮泗。”这次决口改道有20多年没有堵口,“岁因以数(年)不登。而梁楚之地尤甚。”(《史记·河渠书》)“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怜之,诏曰:‘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并)下巴蜀粟以赈之。”(《史记·平准书》)
汉成帝建始四年(前29),“河决于馆陶及东郡金堤。凡灌四郡三十二县,水居地十五万顷,深者三丈,坏败官亭室庐且四万所。”(《汉书·沟洫志》)
汉成帝鸿嘉四年(前17),渤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灌邑三十一,败官亭民舍四万余所。(《汉书·沟洫志》)
这次黄河水灾,引起了当时关于治河方针的一次大争议。灾后,朝廷令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到现场视察,并且要求他们提出治河方案。视察后,二人意见不一。孙禁“以为今河溢之害,数倍于前决平原时。今可决平原、金堤间,开通大河,令入笃马河至海五百余里,水道浚利。又干三郡水地,得美田且二十余万顷,足以偿所开伤民田庐处,又省吏卒治堤救水岁三万人以上”。
“许商以为‘古说九河之名有徒骇、胡苏、鬲津,今见在成平、东光、鬲(县)界中。自鬲以北至徒骇间,相去二百余里,今河虽数移徙,不离此域。孙禁所欲开者,在九河南笃马河,失水之迹,处势平夷,旱则淤绝,水则为败,不可许。’”
“公卿皆从(许)商言。”
“先是谷永以为‘河,中国之经渎,圣王兴则出图书①,王道废则竭绝。今溃溢横流,漂没陵阜,异之大者也。修政以应之,灾变自除。’”
“是时,李寻、解光亦言:‘阴气盛则水为之长。故一日之间,昼减夜增。江河满溢,所谓水不润下,虽常于卑下之地,犹日月变见于朔望,明天道有因而作也。众庶见王延世②蒙重赏,竞言便巧,不可用。议者常欲求索九河故迹而穿之,今因其自决,可且勿塞,以观水势。河欲居之,当稍自成川,跳出沙土,然后顺天心而图之,必有成功,而用财力寡。”
“于是遂止不塞。满昌、师丹等数言百姓可哀,上(皇帝)数遣使者处业(安排就业)振赡之。”
这一次治灾治河的争论,以空言天意的人取胜,受灾祸的是灾区的老百姓。但从许商的辩论中可知所谓禹疏的九河在西汉时期已经湮废,故迹难寻,汉黄河已不是禹黄河了。其后,王莽时(9—23)也有过一次治河的讨论,也涉及到入海九河的问题:
“御史临淮韩牧以为‘可略于《禹贡》九河处穿之,纵不能为九,但为四、五,直有益。’”
“大司空掾王横言:‘河入勃海’,①勃海地高于韩牧所欲穿处。往者天尝连雨,东北风,海水溢,西南出,浸数百里。九河之地,已为海所渐②矣。”
这又是一种看法:《禹贡》九河之地,因为西汉晚期的一次海溢,被海水湮没了,仍想将黄河尾闾纳入九河的设想已经没有可能了。
北魏太和二十三年和景明元年(499—500)。“太和二十三年六月,青(治今益都)、齐(治今济南)、光(治今掖县)、南青(治今沂水)、徐(治今徐州)、豫(治今汝南)、兖(治今兖州)、东豫(治今息县)八州大水。次年七月,青、齐、南、青、光、徐、兖、豫、东豫、司州(治今洛阳)之颍川(治今长葛)、汲(今汲县西)郡大水,平一丈五尺,民居全者十四五。”
这两次大水死亡人数达到黄河两岸人口的半数以上,灾害是严重的,但没有说是河溢或河决的事,可能是史官为“尊者讳”的笔法,把实况隐瞒了。从水灾所波及的地区来看,包括今鲁西南、苏北和豫东南部,似有黄河南溢决堤改道的可能性;或者当时黄河堤防残缺黄水四出漫流所致。
唐开元十四年(726)秋,天下州五十大水,河南、河北尤甚,河及支川皆溢。环、卫、郑、滑、汴、濮民或巢、舟以居。死者千计。八月丙午,河决魏州。(《新唐书·五行志》、《玄宗本纪》)。
五代周显德元年(954)春正月,诏前登州刺史周训等塞决河八口(此八口有的可能决于953年或其以前):灵河、鱼池、酸枣、阳武、常乐驿、河阳、六明镇、原武。(《资治通鉴》卷二九一)河自杨刘至于博州百二十里。连年东溃,分为二派,汇为大泽,弥漫数百里,又东北,坏古堤而出,灌齐、隶、淄诸州,至于海涯,漂没民田庐不可胜计。(《资治通鉴》卷二九二)
神宗熙宁十年(1077)七月己丑,河大决于澶州曹村,澶渊北流断绝,河道南徙;东汇于梁山张泽泺,分为二派:一合南清河入于淮,一合北清河入于海。凡灌郡县四十五,而濮、齐、郓、徐尤甚,坏田逾三十万顷。(《宋史·五行志》)
政和七年(1117)瀛、沧州河决。沧州城不没者三版。民死者百余万。(《宋史·五行志》)
这次河决死亡人数达百余万,可能是黄河决口灾害历史上已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
元泰定三年(1326)七月,河决郑州,漂没阳武等县民一万六千五百余家。(《元史·五行志》)
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二月,河北徙,上自东明、曹、濮,下及济宁,皆被其害。八月,隶州大清河决,滨、隶二州之界,民居漂流无遗。济宁路肥(城)县西,黄水泛溢,漂没田禾、民居百有余里,德州齐河县境七十余里亦如之。(《元史·五行志》)
明永乐八年(1410)秋,河决开封,坏城二百余丈,民被患者万四千余户,没田七千五百余顷。(《明史·河渠志》)
正统十三年(1448),河改流为二:一自新乡八柳树由故道东经延津、封丘入沙湾;一决荥泽,漫流于原武,抵开封、祥符、扶沟、通许、洧川、尉氏、临颍、郾城、陈州、商水、西华、项城、太康,没田数十万顷,而开封患特甚。(《明史·河渠志》)
明崇祯五年(1632)六月壬申,河决孟津口,横浸数百里。(《明史·五行志》)八月癸未,直隶巡按饶京疏报:黄河漫涨,泗州、虹县、宿迁、桃源、沭阳、赣榆、山阳、清河、邳州、盱眙、临淮、高邮、兴化、宝庆诸州县尽为淹没。(《崇祯长编》)
清道光二十一年—二十三年(1841—1843),黄河年年决口成灾。二十三年,洪水为历史上有名的大水,在中游陕县一带已成灾,至下游于中牟县大决,水趋朱仙镇,历通许、扶沟、太康入涡会淮。沿贾鲁河、惠济河向东南,泛滥于豫东南和皖北,灾情极为惨重。迄今沿河还流传一首民谣:“道光二十三,黄河涨上天,冲走太阳渡,捎带万锦滩。”①
咸丰五年(1855)六月二十日,黄河在兰阳(今河南兰考)铜瓦厢决口,全河东溜。主流先向西北淹及封丘、祥符两县,折向东北经兰(考)、仪(封)、考城,至长垣兰通集分为二股:一由赵王河下注曹州迤南穿运河(后淤)。一由长垣之小清集至东明县之雷家庄,又分二股:一由东明南门外下注,水行七分,经曹州府迤北,与赵王河合,入张秋穿运河;一由东明县北门外下注,水行三分,经茅草河,经濮州城、范县,迤南渐东北行,至张秋穿运河,夺大清河至利津县入海。②
这是黄河自1128年改道南泛入淮以来,700余年第一次改道北流,夺大清河入渤海。①也就是近代黄河下游河道的形成。
民国二十二年(1933)8月,黄河在陕县发生22,000秒立方米流量特大洪水,先在温县决口,从温县至长垣200多公里的河段内决口达72处之多,淹没冀、鲁、豫三省67县、12000余平方公里地面,受灾人口364万,死亡18300余口,损失财产按当时银元计约2.7亿余元。
上述史料,均属于黄河决口或改道所造成的灾害的自然灾害部分,尚不包括其人为决堤改道。这些“自然灾害”,其实也有政治的因素或人为因素在内,因为黄河大堤就是人工修筑的。历史上,黄河决口后有时长期不予堵口,加深了灾区人民的苦难。
前132年黄河在瓠子决口后,20多年没有堵口的原因是由于当时汉武帝的丞相武安侯田蚡在暗中阻挠的结果。田蚡(?—前131)是武帝的舅父,他的奉邑在鄃(今山东平原西南),当时鄃在黄河以北。河决而南流,则鄃无水灾,邑收入多。所以他不顾灾区16郡人民的死活,对武帝说:“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强塞(堵决口),强塞之,未必应天。”而望气用数者(占卜之流)亦以为然,是以久不塞也,可见这些占卜者是看丞相的脸色行事的。
1855年,黄河在铜瓦厢决口,改道北流以后,清政府二十多年未予治理,任黄水四处泛滥,灾区人民只好筑民埝以自保,而政府则迟迟不修大堤。直至光绪十年(1884)才在民埝的基础上勉强建成新堤。不修的原因是当黄河决口之时,正当太平天国在南京建立政权,与清政府对立,清廷为了阻止太平军和埝军的北上进攻,便利用黄泛区作为保卫京城的屏障,所以故意拖延修筑河堤。这从当时咸丰帝的诏书中可以窥见其用意所在:“黄流泛滥,经行三省(豫、鲁、冀)地方,小民荡析离居。朕心实深轸念。惟历届大工堵河,必需帑项数百万之多。现值军务未平,饷糈不继,一时断难兴筑,若能因势利导,设法疏消,使黄流有所归宿,通畅入海,不致旁趋无定,则附近民田庐舍,尚可保卫。所有兰阳漫口,即可暂行缓堵。”①
清代学者魏源在其《古微堂集·筹河篇》中对历史上治河的人为因素和弊端也作过精辟的分析:
国家南北分治敌对的影响:“北宋河益北徙,几复故道②,宋人恐河入契丹境,则南朝失险,故兴六塔二股河(1056),欲挽之使东,又不知讲求漯川故道,其弊在于以河界敌,志不在治河也。及南宋绍熙(1190—1194)、金明昌(1190—1195)之际,河遂自阳武而东,至寿张,注梁山泺,分二派。北派由北清河入海,南派由南清河入海。南清河即泗水入淮之前;北清河即济漯川。其时金人以邻为壑,故纵河南下,与北清河并行,其弊又在于以河病敌,亦志不在治河也。
及元世祖至正中,开会通河,尽断北流,专以一淮受全河,而河患始亟……明以来如潘印川(季驯)、靳文襄(辅)诸臣修复之河,皆不数年十余年,随决随塞。从无王景河千年无患之时,岂诸臣之才,皆不如景?何以所因之地势水性,皆不如景?其弊在于以河通漕,故不暇以河治河也。”(《魏源集·筹河篇》)
魏源所揭示的是历代治河者的主导思想不在治河,不在给黄河找出安流顺轨的河道,而在于另有所图。他指出,北宋的治河,在于以黄河作为阻挡辽人的界河,不使其北流进入辽境而失去凭河拒敌之险,其意不在治河;金人治河也是以邻为壑,使黄水南下,给南宋造成灾害,其意也不在治河,而在制敌。元代开始修通南北大运河以漕运东南的粮食,明、清两代继续利用它以满足京师的粮食货物需求。从明代晚期开始提出了“以黄济运”,即利用黄水保证运河漕运畅通,于是便形成了“治黄河,即所以治运河”的格局和思想。所以魏源说,“其弊在于以河通漕”,不是认真地治理黄河。
以治黄为目的的治河思想,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真正树立起来,所以,自建国以来,近五十年没有发生过黄河决口,这是人所目睹的事实。
在历史上,黄河的灾害,不仅降临在广大的农村,同时也降临在城市人民的头上。有一专用名词,叫做“灌城”。
汉安帝永初元年(107),郡国41,县315雨水,四渎溢、坏城廓,杀人民。(《后汉书·天文志》)
晋末(420年或稍前),济州理碻磝城,其城西临黄河,为河水所毁。(《元和郡县图志》)碻磝,津名也,……魏立济州,治此也。河水冲其西南隅,又崩于河。(《水经注·河水》)隋废,唐复于卢县置济州。
唐如意元年(692)八月,河溢,坏河阳县。(《新唐书·五行志》)
唐天宝十三年(754),济州为河所陷废。(《元和郡县图志·郓州·卢县》)
大和二年(828)夏,河阳水,平地5尺,河决,坏棣州城。(《新唐书·五行志》)
宋建隆元年(960),河决公乘渡口,坏临邑城,三年,移治孙耿镇。(《宋史·地理志·济南府·临邑县》)
乾德五年(967)八月甲申,河溢,入卫州城,民溺死者数百。(《宋史·太祖本纪》)
淳化四年(993)九月,澶州河涨,冲陷北城,坏居人庐舍、官署、仓库殆尽,民溺死者甚众。十月,澶州河决,水西北入卫河,浸大名府城。(《宋史·五行志》)
咸平三年(1000),河决郓州,诏徙州城。(《宋史·河渠志》)
熙宁二年(1069),河决沧州饶安,漂溺居民,移县治于张为村。(《宋史·五行志》)
元丰七年(1084),七月,河溢元城埽,决横堤,破北京(大名府)。数十万众,号叫求救。(《宋史·河渠志》)
大观二年(1108)五月丙申,邢州言:河决,陷巨鹿县。六月庚寅,冀州河溢,坏信都、南宫两县。(《宋史·河渠志》)
金大定六年(1166)五月,河决阳武,郓城徙治盘沟村以避河决。(《金史·地理志》)
大定二十六年(1186)八月,河决卫州堤,坏其城。(《金史·河渠志》)二十七年,河决曹濮间,曹州治济阴县,为河所设,乃改筑城于州之北原,徙州治焉。(《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二)
金明昌五年(1194)八月,河决阳武故堤,灌封丘(县)而东。(《金史·河渠志》)
元延祐二年(1315)六月,河决郑州,坏汜水县治。(《元史·五行志》)
延祐七年(1320),河决汴梁原武,浸灌诸县。(《元史·英宗本纪》)
至正五年(1345)七月,河决济阴(曹州),漂官民亭舍殆尽。(《元史·五行志》)
至正八年(1348)正月辛亥,河决,陷济宁路(今山东巨野县治)。(《元史·五行志》)
至正十六年(1356),河决郑州河阴(县),官署、民居尽废,遂成中流。①(《元史·五行志》)
至正二十三年(1363)七月,河决东平寿张县,圮城墙,漂屋庐,人溺死甚众。(《元史·五行志》)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河没仪封,徙其治于白楼村。(《明史·河渠志》)
永乐二年(1404)九月,河决开封,坏城。(《明史·五行志》)
永乐七年(1409),河水冲决陈州城垣三百七十丈,护城堤岸二千余丈。(《明太宗实录》)
天顺五年(1461)七月癸未,河决汴梁土城,又决砖城,城中水丈余,坏官民舍过半,军民溺死无算。(《明史·河渠志》)
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辛卯,河决,冲没城武县(《明武宗实录》),十四年五月因河决改迁。(《明史·地理志》)
正德十四年(1519),单(县)旧城在南,五月因河决改迁。(《明史·地理志》)
万历十八年(1590),河大溢,徐州水积城中者逾年,众议迁城改河。(《明史·河渠志》)
万历二十一年(1593)五月,大雨,河决单县黄堌口,一由徐州出小浮桥,一由旧河达镇口闸,邳城陷水中。(《明史·河渠志》)
天启四年(1624)六月,河决徐州魁山堤,东北灌徐州城,城中水深一丈三尺。(《明史·河渠志》)
崇祯二年(1629)春,河决曹县十四铺口。四月,决睢宁,至七月,城尽圮。(《明史·河渠志》)
崇祯十五年(1642),河决开封(人为决口),一为朱家桥,宽二里许;一为马家口,宽一里许。两口相距30里,至汴堤之外,合为一流,决一大口,直冲汴城以去。(《明史·河渠志》)
清顺治九年(1652),河决封丘大王庙,冲圮县城,水由长垣趋东昌,坏安平堤,北入海。(《清史稿·河渠志》)
康熙九年(1670),河决曹县牛市屯,又决单县谯楼寺,灌清河县治。(《清史稿·河渠志》)(《黄河年表》引《江南通志》作河决清河之王家营等处)
上述史料,均为黄河下游黄河决口或改道直接摧毁的城市,并不包括历史上大的决口或改道泛滥数十州县的灾区各城市的圮毁情况,且不包括中、上游地区的城市因黄河水患带来的城市破坏和迁治情况,如宁夏的灵武县城,旧城在河东,明洪武十七年(1384)圮于水,移治于旧城北七里。宣德三年,又为河水冲决,移筑于城东北五里。(《读史方舆纪要》卷六二》)
山西的河津县,战国时为皮氏县,后魏改为龙门县,宋改河津。元皇庆初(1312),旧县为河所圮,移治西北一里。(《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三)
河南孟县,春秋晋之河阳邑,汉河阳县,唐会昌中(843)置孟州,城临大河,金大定中,城为河水所坏。(《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九)
据史念海的《河山集》①,黄河下游因大河的决口和改道,黄流经行之地被湮没的州县城池有河北的巨鹿、河南的濮阳、开封、商丘、淮阳,山东定陶、巨野,江苏徐州等地。本世纪50年代以后,因建设发现巨鹿古城在今地面下6米,1108年被湮,1919年因掘井发现;开封古城于1642年被湮,今在地面下7—15米之间;商丘1502年圮于水,1967年于5米深处发现汉墓,30米深发现汉代铜镜;淮县城于地面以下5米发现古桥;定陶1331年湮没,在地面下8米挖出塔基;巨野明代湮没,于4—5米深处发现汉代昌邑故城;徐州,汉、宋时都曾为河水所湮,近年发现两层古城遗迹,浅者10米,深者17米。1900年,瑞典学者斯文·赫定在我国新疆发现楼兰古城时,曾惊呼为东方的庞贝城①。其实当时的楼兰古城遗迹被沙漠覆盖并不太深。真正的东方庞贝城应该是在黄河下游的冲积平原之下。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发现,如果能发掘出整座深埋地下的古城遗迹,笔者倒是想提出一个建议:把发掘出来的古城,也应该完好地开辟为庞贝古城那样的陈列馆,以告知后来者,我们的祖先曾经受过多么深重的灾难。不过同庞贝古城的成因不同,那里是火成的——被火山的喷出物质所覆盖,而这里是水成的——为黄河的泥沙所湮埋!
本文标题:地灾史料中的重大实例
手机页面:http://m.dljs.net/dlsk/dizai/10468.html
本文地址:http://www.dljs.net/dlsk/dizai/10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