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所介绍的各种灾害大都是天气灾害或灾害性天气。按气象学定义,天气就是几天的时间尺度内的大气现象。因此,天气灾害一般为在几天内的一次异常天气过程所造成。天气灾害对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可以造成突然性的损失,因而受到人们的注意,气象台也每天作出天气灾害的预报,供社会各界参考。
另外,还有气候灾害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气候按气象学定义是较长时段内的大气现象。究竟时间尺度达到多长才能算作气候,至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国际上的习惯,已经把一个月以上的长期天气预报叫作气候预报了。世界气象组织更明确规定,30年是整编气候资料的标准时段。气候除了具有较长的时间尺度外,还具有一些同天气不同的特点。天气一般指的是一次天气过程,气候则可能包括许多天气过程。举一个例子,下一场雨属于天气现象,但在长达几个月的雨季内下了若干场雨的总和,就是这个雨季的强度。因此,气候所用的气象资料不是瞬时观测资料,而是一个时期内许多瞬时资料的统计值,如平均温度,降水总量等。天气用的主要就是瞬时资料。因此,在服务功能上也不相同,天气主要为日常生活与工作服务,气候则为规划制定或事物安排服务。举例说,准备汛期防洪,属气候服务。它是为较长的汛期中多次大、暴雨灾害作准备的;而当前是否要上堤抢险,则属天气服务范畴。
根据以上理解,干旱在性质上属气候灾害,因为它是在较长时期内没有降水过程或降水过程太少、降水量太小的结果。全球增温也是一种气候灾害,因为全球增温是长时间的趋势性变化,故属气候灾害。
除此而外,极端灾害属灾害的气候问题。例如谈到洪水,水利部门根据多少年一遇来表示洪水的大小。这是一种统计的概念。另外,还可以从过去发生过的洪水中进行挑选,找出最严重的洪水。这样的极端灾害统计对水利建设与国民经济规划都是很有用处的。因为极端灾害牵涉到同类型许多灾害变化的幅度问题,故属于灾害气候问题。以下以旱涝灾害的极端情况为例。
在本书干旱(第三章)灾害中曾提到1637—1641年的旱灾是500年中最严重的一次旱灾,现在介绍500年中最严灾的一次水涝灾害。
1823年(清道光三年)我国发生一次严重水灾。长江三角洲的太湖流域和海河流域同时发生特大水灾。使清朝首都附近与粮食供应地遭受巨大损失。《清史稿·食货志·二,赋役》中写道:“国初以来,承平日久,海内殷富为旷古所罕有。……至道光癸未(1823年)大水,元气顿耗。”从这个评价可见这次大水的严重影响。
这一年海河各支流齐发大水。工部左侍郎张文浩在十一月初六(约阳历12月)上奏视察水情时,谈到年底时“……尚属一片汪洋,大清、子牙、永定三河联合不分,所有旧时河堤均在巨浸中,无可查勘。”太湖流域大水淹没低地农田,“直到冬初水渐退”(《昆山县志》)。两地大面积被水长期淹没同建国后情况相比,是未曾出现过的严重情况。同时,这个灾例也说明了“南涝北旱”与“南旱北涝”以及“涝一线,旱一片”的传统观点是可以被打破的。
另外,大量事实证明,灾害存在着阶段性。以下以东北温度为代表作一说明。东北夏季低温是农业产量不稳定的主要原因。长春气温对东北具有代表性,表7—3是长春5—9月的≤18.0℃的特冷年数与≥19.6℃的特暖年数。可以看出,8个严重冷害年中,有7个集中在长度不到30年的两个时段里,而其余两个长达50年的时段却只出现1个严重冷害年。这两类时段的平均温度相差不过0.7℃。这是东北冷害的重要气候特点之一,即冷害是成群集中在平均气温较低的时段,而在平均气温较高的时段却没有冷害或冷害很少。这种情况既说明了灾害发生的阶段性,又说明了正常气候与灾害之间的密切关系。其他灾害也有类似现象。
根据以上分析的情况,我们可以知道,除天气灾害外,还有各种性质不同的气候灾害,各种灾害也都有自己的气候特性。以上例子,说明了气候灾害与灾害气候问题有着丰富的内容,对减灾说来,也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标题:气候灾害与灾害气候-其他气象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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